攀枝花市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来源:土壤与固体废物科 发布时间:2020-01-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12月25日攀枝花市政府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邓斌同志领学。
邓斌强调,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本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土壤污染,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了法治保障,具有深远意义,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法律的空白得以填补,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把利剑,大家要要认真学习、宣传、运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把污染防治工作做实、做好,进一步依法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发放了土壤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应知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涉及部门职责、《企事业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南》。
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