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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 第7期

来源:督察科     发布时间:2021-05-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简报

7

我市召开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暨打击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

         513日,我市召开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暨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建国副市长李文飞、邓斌、阮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少民出席并主持会议相关副秘书长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经过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两轮省环保督察,我市干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纵深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我市生态环境问题风险依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不够稳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尽如人意、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依然突出、破坏损害生态环境的情况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强调,要找准问题,明确措施,坚决扛起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已移交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对曝光的典型案例,要严肃开展调查问责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对本行业、本辖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特别是对涉及的中央督察、省级督察、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项梳理,并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统筹治理,坚决确保打击固废污染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时间和要求,抓好固废源头管控,健全固废收集体系,完善固废管理制度,加大固废监管力度,倒逼企业规范固废处置工作,坚决确保打击固废污染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包抓+市级行业部门督导+属地政府落实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会议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各工业园区要加强督查检查,对本领域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风险要及时掌握,持续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针对敏感区域、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和整改落实,在第二轮中央督察组进驻前,再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会议还通报了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对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和开展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