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开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督察科 发布时间:2022-05-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24日至5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例行督察。2021年6月9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还有差距、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等4个方面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多次现场调研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主动履职,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2年4月底,反馈的3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6项,剩余13项中,除1项未达序时进度外,其余12项任务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现向社会进行整改落实情况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相关情况详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