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01-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404室(攀西科技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攀枝花市绿建节能材料有限公司钛白废酸20万吨/年及含钒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攀枝花市绿建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正润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增用地19115.95m2,购置颚式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螺旋分级机、酸浸罐、浓密罐、板式压滤机、带式过滤机等设备,新建1条钛白废酸及含钒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年综合利用钛白废酸20万吨,含钒固体废弃物5.5万吨,年生产含钒液1650.2吨(折合五氧化二钒计)。

(1)废气:项目原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捕集后,由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0m高排气筒排放;低酸酸浸、高酸酸浸、浓密罐、氧化槽、废酸罐产生的硫酸雾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0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无组织粉尘通过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房封闭等措施加以控制。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滤废水、酸雾净化塔排水、地坪及车辆冲洗水等经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预处理+过滤+两级RO+MVR蒸发(浓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清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及配套工序,不能回用的部分和经沉淀处理后的净循环系统排水一同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初期雨水分批次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拟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厂房隔声、振动设备加设减振装置等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铁渣经收集后外售;收尘灰经收集后回用生产工序;分选尾渣及浸出渣经收集暂存后,外运用作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综合利用时,运至园区渣场进行填埋处置;废滤袋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RO膜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外运污泥及蒸发残渣若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进行浸出毒性鉴别为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若为一般工业固废,采用经覆膜编织袋吨袋包装后,外运用作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送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公众参与情况: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分别以网站公示、报纸公告、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并在网络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文,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项目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