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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简报第23期

发布时间:2020-08-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执法 

2020年第23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811

 

专题案情分析 推动案件办理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及时联合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为解决案件办理工作遇到的问题,推动办理工作,2020年8月11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建荣在9楼小会议室组织大家学习了近期四川省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文件并主持召开了《隆连军涉嫌非法储存废铅蓄电池案》的案情分析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天武、副支队长彭烨寒、市生态环境局法制与宣传科廖斌、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黄文邱、仁和区生态环境局局长罗诤健、仁和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孙福伦和王若鹏、市公安局民警刘莉、仁和区公安局民警杨昱予、四川民慷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琼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孙福伦汇报了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提出了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难、转移废铅蓄电池追回难等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廖斌和邱琼提出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以此作为案件突破口的建议。与会同志开展了案情和下一步工作讨论。

胡建荣副局长指出,一是高度重视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危害,省级部门也下发文件专题部署;二是生态环境、公安等多部门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建议公安部门依据现有线索和调查取证开展立案调查工作;四是生态环境部门继续收集证据和证人证言,并请公安部门大力配合做好道路监控录像车辆排查、当事人通话记录排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