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4-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426

 

 

攀枝花市环境工程技术人员

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职称改革,加快推进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环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我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员级、助理级中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第四条 环境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子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一)环境工程。从事大气、土壤、水、噪声振动污染防治; 固体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与管理;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污染物控制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 无害化原料、能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科技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

(二)环境监测。从事大气、水、土壤、噪声、温室气体、辐射污染源及污染物监测;生物、生态环境、生态状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机动车污染物监测; 环境监测方法及标准研究;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程序设计、计算机管理;环境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及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环境监测仪器开发、设备测试、维护及使用等相关工作。

(三)环境科研。从事环境影响研究;环境规划的研究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恢复及建设等的技术研究;有害污染 物对人群健康危害的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及设备的研究;环境质量及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立法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研究等相关工

(四)环境管理。从事环境监理、辐射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动车环境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环境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咨询、清洁生产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以上专业分类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予以动态调整。

第二章  基本申报条件

第五条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 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第六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环境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环境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或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三)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或技工院校全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环境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第七条  能力、业绩条件

(一)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三)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环境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环境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开展项目、课题研究,并参与撰写学术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

参与编写的国家、地方、部门的环境规划、计划、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环境立法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后效果良好。

参与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控、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系统等规划、设计、研究等工作。

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6需提供任现职期间由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的代表作至少1篇(如学术论文、著作等)。论文或著作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

第八条 已取得工程系列中非环境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的,取得该职称后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本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评审环境工程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

第九条 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专业岗位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第十条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一)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二)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第十一条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三条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第三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四条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一)在环境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环境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第十五条 国家、省和我市有其他相关职称申报评审破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者,均包含本级。

(二)参与是指在课题(项目中承担次要工作或一般性工作,或配合开展工作;标准是指已经发布的主研人员是指课题(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研究人员。

(三)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 学技术奖励包括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

(四)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损失在10100万元以上。

(五)专业刊物是指公开发行具有国际国内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刊物。

第十七条 本条件为申报攀枝花市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职称的基本条件,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不低于本条件的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八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2年。本条件中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市现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条件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