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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改项目及30MW余热利用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0-09-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年处理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改项目及30MW余热利用发电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链接见附件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征求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改项目及30MW余热利用发电工程项目

建设业主: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为了积极推进煤矸石固废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解决攀枝花市目前突出的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等问题,攀煤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煤系固废综合利用战略规划,拟投资6.9亿元在原攀煤矸石电厂和九鼎建材砖厂现有土地建设年处理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改项目及30MW余热利用发电工程项目。该项目拟在原攀煤(集团)公司矸石发电厂和原九鼎砖厂内,建设煤矸石制砖余热回收配置25T/h辐射换热式锅炉,煤矸石脱碳余热回收配置2×70T/h余热锅炉,蒸汽利用配置2×15MW汽轮发电机组。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攀枝花市2019年环境质量公报》的实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常规因子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二类标准。项目其他特征污染物环境本底质量满足《环境影响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1。因此,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水环境质量

根据《攀枝花市2019年环境质量公报》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金沙江地表水环境质量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质量标准,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3)声环境质量

项目厂界及周围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全部小于60/65dB(A);夜间厂界噪声全部小于55dB(A)周围2处环境敏感点2夜间噪声大于50dB(A)。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敏感点夜间声环境质量存在超标情况。

4)土壤环境质量

项目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徐家渡,土壤环境质量执行第二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由以上单因子指数可以看出,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和农用地风险筛选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由此判定评价区域土壤本底环境状况达标,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3、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类别主要包括余热发电烟气、隧道窑制砖烟气及其他建材制造产生的粉尘等。余热发电烟气采取脱硫脱硝净化达到火电行业超低排放要求;烧结制砖烟气采用脱硫除尘达到制砖行业排放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实行分类治理。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为设备冷却水及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经设备自带循环水冷却后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金沙江。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及各类泵、除尘风机等设备噪声。主要通过减震、隔声、消声、合理布置总图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加之距离衰减,厂界达标。

4)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拟对攀煤公司下属选煤厂产生的煤系固废(煤矸石等)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布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和废含油棉纱、手套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送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废耐火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全部回用

5、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综合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工艺废气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对周边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项目不会对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通过在本项目设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可解决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对散排气体进行严格控制,最大程度避免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小,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2)水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了合理完善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废水对受纳水体金沙江的环境影响小,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不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性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水体功能。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料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污染,项目按分区防渗的设计考虑了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可以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因项目建设而受到影响。

3)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外排,无二次污染产生。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球磨及各类泵、除尘风机等设备噪声。采用合理布置总平面、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治理,经距离衰减后实现厂界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2)项目采用的工艺具先进和成熟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

3)项目选址较为合理,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4)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5)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则本项目拟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徐家渡攀煤集团矸石发电厂腾退土地和九鼎建材砖厂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西区福康巷与陶家渡西路交叉口西5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12-5995637

电子邮箱:2437712486@qq.com

                                                                                                                                                                                                                                                        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1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改项目及30MW余热利用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https://pan.baidu.com/s/12jZISJooCy-UUFJQ-PJqiA;提取码:cghy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