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浩康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钛精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0-11-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攀枝花浩康泰工贸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攀美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攀枝花浩康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钛精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攀枝花浩康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钛精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迤资园
业主单位:攀枝花浩康泰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钛精矿烘干设施及配套设施2套:振动筛2套、磁选机2套,年产钛精矿3万吨;密封厂房1座,并配套建设相关办公、生活辅助等设施。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攀枝花浩康泰工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455号3幢22-3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080777080
邮箱:12153930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四川攀美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攀枝花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学楼112、114、213、214、216、403、501、507、510、516
联系人:管工
电话:15884505207
邮箱:27379047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实名反馈意见,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内容,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