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开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和追责问责情况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开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和追责问责情况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24日至5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例行督察。2021年6月9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还有差距、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等4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多次现场调研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主动履职,抓好整改落实。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市制定了《攀枝花市落实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39项整改任务、150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移交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第二批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我市对3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现向社会公开整改任务清单和追责问责情况,接受公众监督,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落实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pdf
附件2 攀枝花市通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pdf
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