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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获全省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8-01-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四川省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城市进行了通报表扬,攀枝花市等11个市(州)人民政府获得通报表扬。

2017年,我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抑制城市扬尘、压减煤炭消费、治理机动车污染、控制秸秆焚烧、淘汰燃煤小锅炉等 “五大”重点工程,密切关注冬春气象,严防严控全面打赢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顺利实现省政府考核目标。

工业污染物减排:重点完成攀钢炼钢厂2号老转炉一次除尘改造、攀枝花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化产区域VOCs治理、攀钢选钛厂干燥系统异味治理、仁和区荣鑫油漆厂、仁和区嘉之源油漆厂VOCs治理等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不断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抑制城市扬尘:按“六不准”“六必须”要求,强化各类施工工地监管;推进城市机械化清扫,增加城区道路保洁,整治露天烧烤,加强城市综合执法,有效控制城市污染

压减煤炭:全市通过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共关闭退出煤矿32处,退出产能366万吨;

治理机动车污染:加强“车、油、路”管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距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不足1年(含1年)的机动车,2014年以来(截至2017年11月26日),全市共报淘汰、报废黄标车、老旧车19125余辆全市在运84家加油站、2个油库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全市全面供应国五标汽油;加强道路运输执法监管,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控制秸秆焚烧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秸秆禁烧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各职能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工作;

淘汰落后产能:强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完成了主城区56台燃煤锅炉的淘汰,对406户“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整治。 

通过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20171231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6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度均值全面达标,其中PM2.5平均浓度34.1ug/m3PM10平均浓度66.6ug/m3,全面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位列全省6个达标市州方阵,继续保持全省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