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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利用遥感设备开展道路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查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8-07-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结合《关于突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201815号)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711号,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片区道路首次采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开展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抽查

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主要是采用紫外线、红外线和绿光检测等方法,驾驶人无需停车,车辆正常行驶通过检测设备,其车牌号码、排气烟度、COCO2NOXHC等污染物指标都会准确无误地显示在遥感监测车的操作电脑上

对抽查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环保部门给机动车驾驶员发放《攀枝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收到《限期改正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维修并到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对监督抽测不合格,逾期不维修、不复检的,环保部门将定期在有关媒体上公开车辆信息并通报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共计抽测机动车155辆,发放《攀枝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

此次行动主要是针对高排放、高污染、冒黑烟的重型柴油汽车,旨在强化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管控。  

下一步将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需要,继续开展每月不低于二次的机动车专项抽查整治行动,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确保行驶车辆达标排放,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