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6日~2022年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4楼C446窗口
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盐边县格萨拉彝族乡雷达站建设项目 |
盐边县格萨拉彝族乡大湾村上村组 |
攀枝花市盐边县气象局 |
四川省云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54.2万元,占地面积2927.83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部全固态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雷达,雷达塔楼1栋及配套辅助设施等。 |
(一)电磁辐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采取发射机屏蔽防护,严格控制天线仰角,避免天线长时间固定照射同一位置,划定建筑物水平控制距离和限高要求等措施控制。 (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治理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大气稀释等。营运期正常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当专用电路故障时,备用柴油发电机启动运行会有少量烟气产生,经大气稀释后无组织排放。 (三)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于旱厕,清掏用于周边绿化。营运期无人值守,无生产废水产排。 (四)固废治理措施:施工期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送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沉淀池污泥运至指定渣场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房。营运期固废主要为不间断电源UPS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用厚皮带盖塑料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构筑物隔声,合理平面布置,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