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川环发〔2020〕47号),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攀枝花市2020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0年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00家,产生危险废物约234万吨,利用、处置约233.98万吨。按产生量排序,前三位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分别为:废酸约231.3万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98.85%;精馏残渣约10.28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0.44%;焚烧处置残渣约9.1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0.39%。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3家(1家单位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单位3家。
(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我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其中具有收集、贮存、处置、利用资质的企业3家: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0411051);攀枝花钛益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0411067号);四川启源德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0411073号);具有收集、贮存资质的企业3家:盐边县恒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边环危第510422001号);攀枝花市孟曦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攀西环危(2019)01号);攀枝花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环铅收510411-002号)。
(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我市现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3家,一是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具备医疗废物处理能力1500吨/年,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2.535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5000吨/年(含医废),物化处理1000吨/年(含医废),稳定化固化填埋1.935万吨/年),可对除多氯(溴)联苯外的43大类,446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二是攀枝花钛益环保有限公司,具备废酸处理能力1.98万吨/年;三是四川启源德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废酸处理能力25万吨/年。
(三)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全市共产生临床医疗废物约1225.58吨,其中损伤性、感染性、药物性废物全部交由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
我市共1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为攀枝花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规模20000吨/年。
(五)废矿物油收集单位
盐边县恒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收集能力5000吨/年,攀枝花市孟曦商贸有限公司设计收集能力400吨/年。
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
(一)各县(区)拟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建设意向,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产处平衡”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核实平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要符合《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和中期调整方案等政策要求。建立调度制度、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加快形成本辖区需求与能力相匹配、平常与应急相兼顾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加强组织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社会发布。
(二)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规范。鼓励处置技术多元化发展,优先采用对危险废物种类适应性强的。
(三)充分发挥市场在处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及时公开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产废单位自主选择利用处置单位,建立竞争市场体系,消除价格垄断,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处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