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8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2018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
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19号)及《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攀枝花市环境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的通知》(攀环发〔2018 〕113号)文件的要求,2018年度攀枝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区环境监测站、仁和区环境监测站、盐边县环境监测站及米易县环境监测站对31家废水重点排污企业、29家废气重点排污企业、28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企业、2家声环境重点排污企业、7家其他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
一、监督性监测完成情况
1、2018年废水重点污染源15家,其中1家监测期间总排水实现内部回用未能实施监测,实际监测14家,监测完成率为100%;
2、2018年废气重点污染源28家,其中4家分别因调度停产、市场原因等原因未能实施监测,实际监测24家,监测完成率为100%;
3、2018年城镇污水处理厂9家,实际监测9家,监测完成率为100%;
4、2018年重金属监控企业15家,其中5家分别因调度停产、市场原因等原因未能实施监测, 实际监测10家,监测完成率为100%;
5、2018年声环境监控企业1家,实际监测1家,监测完成率为100%;
二、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
1、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含医院废水及废水重金属)综合排放达标率为96.3%。
2、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含废气重金属)综合排放达标率为98.9%。
3、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达标率为100%。
三、 污染源排放超标情况
2018年监控企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冶炼厂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未达标,攀钢集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废水中类大肠菌群未达标,攀钢矿业公司选矿厂夜间噪声未达标,其余所有企业全部达标。
附件:
1、附件1:攀枝花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废水监测数据.pdf
2、附件2:攀枝花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废气监测数据.pdf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