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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严守生态“红线”,规范开发活动

发布时间:2018-08-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87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在全省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我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1061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主要包括我市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地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部分生态敏感区。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我市自建市以来,由于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利用强度不断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受到挤占、破坏的情况日趋严重,只有切实贯彻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和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才能构建结构完整、功能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从而维护我市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空间规划编制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此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下一步,按照省上统一要求,依据最终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将适时启动涉及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勘界立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