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科财科 发布时间:2024-03-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职能简介............................3
(二)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重点工作..............4
二、机构设置情况....................................................................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十二、名词解释.........................................................................8
附件...........................................................................................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职能简介。
1.负责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参与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区域内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区域内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参与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内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4.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参与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5.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区域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6.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7.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区域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承担与此对应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重点工作。
按照2024年监测工作安排,开展2024年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执法监测。
1.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开展县城(晃桥水库)及撒莲等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安宁河地表水水质监测以及热水河、挂榜河等13条小河流域地表水水质监测;定期开展县城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按要求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污染源监测。按要求开展撒莲镇垭口污水处理厂、丙谷镇污水处理厂等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东方钛业、一美能源等14个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东方钛业、白马球团、瑞达水泥等重点污染源外排废水、废气执法监测和在线设备比对监测。
3.确保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的正常运行,分析、研判每日空气质量,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4.其他监测。按要求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监测任务;做好应急监测准备,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开展投诉监测。
5.环境质量分析。根据污染因子变化情况,做好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分析,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6.质量管理。加强监测站质控管理,重新修订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或科室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收支总预算409.3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1.68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改革,事业人员补发往年工资后,为预算保险、公积金,增加填列补发工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收入预算409.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支出预算40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3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3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9.3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1.68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改革,事业人员补发往年工资后,为预算保险、公积金,增加填列补发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0万元,占10.53%;卫生健康支出25.72万元,占6.28%;节能环保支出308.16万元,占75.29%;住房保障支出32.32万元,占7.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3.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4年度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4年度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4年度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4年度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8.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工工资、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2.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4.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
公用经费35.0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生态环境检查与督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养、保险购买、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米易生态环监测站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