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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汛期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督查科     发布时间:2019-07-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随着我市进入主汛期,易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加大,为进一步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安全事故,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启动了2019年汛期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东区生态环境局、仁和区生态环境局、盐边县生态环境局的配合下,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1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采取辐射工作场所现场检查及监测、翻阅资料、座谈交流、宣传教育等方式,重点对受检单位的放射源设备完好情况、放射源汛期防护措施、汛期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汛期值班值守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单位放射源安保措施不到位,如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企业因破产断水、断电,视频监控不能正常工作,无人员定期巡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单位法律意识不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欠缺,辐射安全警示标识损坏、模糊不清,警示效果不明显。

    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各受检单位要限期整改落实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汛期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风险导向,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汛期辐射安全事故;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积极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值守,密切关注汛情和险情,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三是加强辐射类法规法规学习,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夯实辐射安全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