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督查科 发布时间:2019-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6号
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炳三区噪音污染的建议》(第10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求房地产企业销售时公布其施工计划”的建议
目前,在建小区的施工计划及具体情况(包括计划工期、小区方位、毗邻建构(筑)物、主要道路等)已通过展板、沙盘等形式在售楼部进行了公示,同时,对部分可以确定修建的小区、商场、医院、学校等拟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
二、关于“对居民楼噪音敏感区试行严格管理”的建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加强,对毗邻集中居民区等噪音敏感区域建筑工地的噪音管控:一是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工期较长、可能造成周边居民不满的情况,与炳三区毗邻居民区的工程项目进行沟通协调,责令项目方严格遵守作业时间,要求项目施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周末、节假日适当延后上工时间,在午间不进行高噪音施工活动,全力营造良好休息环境;二是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段,组织专项督查,督促项目及时停工,为考生提供安静考试环境。
三、关于“建议主管部门规范对违法施工管理”的建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日常工作,一是积极认真处理市长信箱、12345及部门信访窗口接受的噪音扰民投诉件,对存在噪音扰民、噪声污染较严重或居民投诉的工程项目,进行约谈和劝诫,责令项目方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超时限施工。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工程项目大门、作业面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对项目夜间施工作业、进出材料等情况进行取证,管控效果明显。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组织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联合东区住建部门不定期对炳三区住宅及学校周边进行了夜间噪声检查。截止目前,在炳三区住宅区及学校周边未发现夜间建筑施工的行为。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施工违法行为。
四、关于“对大型运输车辆实行科学管理”的建议
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实行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管理。公安部门对城市建成区内符合车辆密闭标准从事渣土、沙石、建材、建筑垃圾以及其他流散物体运输的货运车辆核发《渣土车扬尘污染运输管理证》,限制其在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二)强化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严处遗漏抛洒、号牌污损、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身反光标识设施不规范、通行证过期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交警二大队查处货车遗洒飘散162起、超限超载518起、超速行驶39起、在禁鸣区域或路段鸣笛4起。
(三)加大货运车辆违法曝光力度。公安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货车违法整治相关信息,利用交警双微平台和汽车电台等媒体,高频曝光货车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曝光交通违法货车370余辆。
(四)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为有效遏制道路货物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超限运输等造成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交通运输局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五)严格驾驶员记分管理。根据《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 记分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营运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与记分应当依法同时执行。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强化监管,加强对建管施工和道路运输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