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3-08-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9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米易县申报列入全省首批美丽宜居县城建设试点的建议》(第8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7月28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美丽四川纲要》)。2023年2月14日,省委书记、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王晓晖主持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了《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责任分工方案》《美丽四川建设2023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按照‘逐级申报、逐级遴选、省级审核’的方式,启动1—2个美丽四川示范市(州)、5—8个示范县(市、区)建设。每个市(州)推荐的示范县候选名额不超过1个。”启动美丽四川示范建设。
2023年4月17日,省环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市)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通知米易县和盐边县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和申报。通过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党政重视和自评指标得分等综合评估,米易县最具备纳入全省先行县试点条件,4月28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我市上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申报米易县作为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试点的请示》(攀环委〔2023〕1号),向省环委会申报将米易县作为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试点。5月29日,市环委会办公室印发了《美丽攀枝花建设2023年度实施方案》(攀环委办发〔2023〕8号),将申报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试点作为2023年度全市美丽建设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分管市领导也将此项工作纳入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对接事项清单,从领导层面加以推进。据省美丽建设专班反馈信息,目前省级正在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单位的现场调研和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尚未形成。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与省级的沟通与联系,持续跟进省级工作动态,并会同米易县政府共同做好试点申报省级现场调研和评审工作。最大努力积极争取米易县纳入全省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试点。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