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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1-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函〔2022〕591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治理工作,巩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统筹好环保与安全。建立健全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同步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化解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大风险,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二、集中治理的重点范围 

(一)全市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及废弃处置单位(含自建处置设施,以下简称危化品相关单位)。 

(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达标及以下、近三年内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沿江、沿河化工园区纳入重点排查治理清单。 

(三)各县(区)、钒钛高新区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他企业、园区纳入重点排查治理清单。

三、集中治理的重点内容 

(一)“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危化品相关单位应依法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的新、改、扩建项目,应依法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涉及环境保护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风险,涉及安全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风险,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后方可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

(二)鉴别制度落实情况。危化品相关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涉及的化学品、中间产物、副产物和危险废物清单台账,详细记录种类、产生和使用量、危险特性、安全和环境管理事项、应急处置要求等内容,并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危险废物申报。针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副产物等物料,危化品相关单位应分别依据原安监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相关鉴别标准和《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川环规〔2022〕2号)等要求开展鉴别。对于拟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中间产物、副产物等危险物料,应如实、及时分别向属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三)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情况。危化品相关单位应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利用“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有效掌握危险废物流向,理清现有危化品分布和存储情况。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按管理计划完成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产生环节、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理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信息资料的申报登记。7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登记。

(四)贮存、利用处置过程风险防控情况。危化品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相关标准规范,做到有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对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稳定化预处理后,再进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对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混合或合并存放。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及时将废弃危险化学品交由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利用处置单位应依法依规开展利用处置,防范环境风险。

(五)开展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专班要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回头看”,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风险防控情况,建立重点排查对象名册,组织专家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销号,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处置等违法行为。认真归纳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共性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开展集中治理总结评估,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 2023年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建立机制,梳理重点排查清单(2022年7月20日前)。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机制,深入动员部署,组建工作专班(见附件1),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梳理辖区内重点排查治理企业和化工园区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商议讨论后分别报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

(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2年9月底前)。各区(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危化品相关单位风险集中治理现场检查要点》(附件2),对辖区内纳入集中治理范围的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针对排查出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录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清单》(附件3),更新《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汇总表》(附件4),并自7月起,每月21日分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商议讨论后分别报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

(三)落实整改,强化闭环管理(2022年11月底前)。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实行挂账销号。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按时序推进,确保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帮扶指导,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对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升,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1月16日前)。各区(县)总结评估集中治理工作情况(问题整治、工作成效、闭环管理等),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于12月底前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报送工作总结和1个典型案例(附件6)。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经商议讨论后于2023年1月10日前,筛选1-2个典型案例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对于应查未查、应报未报、故意瞒报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确保集中治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互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环保设施、监管执法等信息;开展联合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推动相关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强化监管协作,将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及对方的相关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及时移交,依法依规查处;强化应急联动,实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互报、应急资源和力量互助、专家资源互享、现场行动互通;提升应急能力,推动各地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 

(三)加大执法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定期会商、双向咨询和联合办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发现的涉环境和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力震慑。

(四)广泛宣传报道。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和经验成效,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网站和微信等平台开设专栏,曝光一批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形成舆论监督合力。 

 

附件:1.攀枝花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专班

2.危化品相关单位风险集中治理现场检查要点

3.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清

单

4.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汇

总表

5.重点排查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园区名单

6.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典

型案例模板

附件1

 

攀枝花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加强攀枝花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建立本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

组长:羊辅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彭德清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吉爱军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科负责人

      张  超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王  梅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韩道喜  市生态环境局园区监管科负责人

唐晨钧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姚  毅  固废危化与环境应急事务中心主任

杨玉奇  东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谢仕泉  东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曹开明  西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尹  勇  西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丁晓红  仁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任晓彪  仁和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昌培  米易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崇新  米易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军  盐边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  军  盐边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史德志  钒钛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胡正江  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科,统筹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危化品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指导。

市生态环境局园区监管科负责指导化工园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治理工作相关的执法,以及与相关司法部门的衔接工作。

固废危化与环境应急事务中心负责危险废物的鉴别以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生态环境方面的技术指导。

二、会商工作机制

(一)工作专班应定期组织召开专班会议,会议由专班组长组织,全体成员参加。原则上方案中的每一个阶段应召开一次专班工作会议。

(二)会商的主要内容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中推进的重大事项,包括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报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的阶段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等。

(三)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本专班自动解散。

 

附件2

 

危化品相关单位风险集中治理现场检查要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1.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情况

对照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查阅相应的环评资料、批复及验收报告等是否齐全。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是否有安评资料,落实“三同时”制度。

2.环评管理要求执行情况

对照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核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是否纳入管理,类别是否齐全,去向是否符合要求。

3.依法履行变更或备案等手续

针对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文件严重不一致的,是否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鉴别制度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 

是否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情况

对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编制指南》,排查产生、贮存环节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减少产生量和危害性措施是否规范。

6.危险废物申报情况

对照环评、批复及历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资料,核对近1年内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是否存在错报、漏报和瞒报,网上申报经属地审核的视为有效。

7.化学品、中间产物、副产物清单台账建立情况

现场检查化学品、中间产物、副产物和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是否详细记录种类、产生量、危险特性、环境管理事项、应急处置要求等内容;是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8.属性不明的中间物料(副产物)管理情况

现场踏勘,核实危险废物暂存库外是否堆存属性不明的中间物料,对照环评等文件,核实其是否是危险废物。

鉴别制度落实情况

9.属性不明的中间物料(副产物)属性鉴别情况

是否依据原安监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进行鉴定。如果属于危险废物,查看鉴别技术报告、环评变更备案手续或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管理文件;在国家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平台上查阅相关资料,核实鉴别单位资质和异议评估情况,对鉴别单位开展工作的规范性进行核查。

10.拟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中间产物、副产物等危险物料报备情况

查看相关报告和文件,核实是否如实、及时分别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11.危险废物入厂属性检测分析情况(针对经营单位)

查看入厂属性检测分析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视情检查)。

12.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履行情况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制度、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及分工、污染防治措施、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3.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情况

对照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排查暂存库选址、规模和建设规范性。

14.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设置情况

现场踏勘,排查危险废物转运场、临时周转场和贮存库的标识标牌规范性(包含警示标志、信息公示牌和包装容器标签)。

15.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情况

现场踏勘,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是否存在不相容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同一区域内混装混堆的行为;是否存在危险废物入库不及时、危险废物露天堆存等行为;贮存台账是否规范。

16.贮存库污染控制措施情况

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重点排查存放具有挥发性危险废物(如废有机溶剂)的贮存库负压装置设置和运行情况,重点部位(如裙角)防渗情况,渗滤液、浸出液收集情况以及贮存容器的规范性。

17.贮存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对照环评、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现状评价,重点排查贮存易燃或具有挥发性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是否应用防爆电器设施设备。

18.经营单位是否超期贮存危险废物

对照相关台账和出入库记录,现场排查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现存物料的存储时间。收集单位贮存期限不超过3个月;废铅蓄电池收集和危废综合经营单位不超过1年。

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9.是否存在需要消除安全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

对照环评、申报登记表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结合现场踏勘,确认是否贮存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20.是否对具有安全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

对照环评工艺,结合实地踏勘确定。

21.未经预处理的危险废物是否按照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现场踏勘,排查相关台账记录和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

22.环境应急制度落实情况

排查企业涉危险废物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回顾性评价、应急体系建立以及应急演练等文件资料;现场踏勘厂区(园区)应急设施运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23.新上环保项目、设备设施和改变生产工艺时,是否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查阅有关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资料、设备设施和工艺变更资料、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资料、台账。

自行利用处置设施

24.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

对照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排查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运行规范性。

25.自行利用处置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查阅核对台账资料。

26.是否开展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测

查询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等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附件3

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清单

 

填报市(州):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化工园区名称

企业类别

存在的风险问题

治理措施

治理时限

治理进度

相关问题是否移交有关部门

违法行为及

处罚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

 

 

 

 

 

 

 

 

 

 

填表说明:1.主体类别: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化工园区;

2.治理进度:正在治理/完成治理/尚未治理/无需治理;

3.相关问题是否移交有关部门:是/否/无需移交。    

 

附件4

 

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汇总表

 

填报市(州):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序号

排查企业/化工园区数量

排查发现问题数量

正在整改问题数量

已完成问题整改数量

环境/安全问题

移交数量

生态环境问题

安全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

安全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

安全问题

1

 

 

 

 

 

 

 

 

 

2

 

 

 

 

 

 

 

 

3

 

 

 

 

 

 

 

 

4

 

 

 

 

 

 

 

 

5

 

 

 

 

 

 

 

 

6

 

 

 

 

 

 

 

 

7

 

 

 

 

 

 

 

 

8

 

 

 

 

 

 

 

 

……

 

 

 

 

 

 

 

 

 

 

 

附件5

 

重点排查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园区名单

 

59家涉危化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县区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别

危化生产

危化经营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

1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东区

91510400904371242P

√

 

 

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分公司

东区

91510402MA7GR9NW4B

√

 

 

3

四川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东区

510400692262326Q

√

 

 

4

攀枝花钢城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东区

915104007422670977

 

√

 

5

攀枝花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

东区

91510400590472939A

√

 

 

6

攀枝花市锦利钒钛有限公司

东区

91510400775827310K

√

 

 

7

攀枝花市金江冶金化工厂

东区

91510402204462303U

√

 

 

8

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

东区

91510400782298955N

√

 

 

9

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

东区

91510400756617975G

√

 

 

10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海绵钛分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MA67ELU09A

√

 

 

11

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798487410

√

 

 

12

攀枝花市海峰鑫化工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958181122

√

 

 

13

攀枝花市玖鼎乙炔厂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MA62111K8C

√

 

 

14

攀枝花市荣昌化工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758390637

√

 

 

15

攀枝花荣鑫油漆有限责任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091916926

√

 

 

16

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69972191F

√

 

 

17

攀枝花能缘化工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6899106879

√

 

 

18

四川省九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MA650C97XX

√

 

 

19

攀枝花市德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62334947Y

√

 

 

20

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56763352X3

√

 

 

21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667422711X

√

 

 

22

攀枝花市众立诚实业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MA64FXFK25

√

 

 

23

攀枝花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86656131G

√

 

 

24

攀枝花市阳润科技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MA62155A24

√

 

 

25

攀枝花市鼎泰化工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3161345XC

√

 

 

26

攀枝花市嘉之源制漆有限责任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08921649Y

√

 

 

27

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97853536E

√

 

 

28

攀枝花三众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金江油站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MA6211ER8C

 

√

 

29

攀枝花市明兵化工销售部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6627696957

 

√

 

30

攀枝花市怡容氧气充装站

钒钛高新区

9151040055578382XY

 

√

 

31

攀枝花和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钒钛高新区

77220100032041881

 

√

 

3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

加油站各县区分布,油库位于钒钛高新区

91510400204350985N

 

√

 

33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石油分公司 

加油站各县区分布,油库位于钒钛高新区

91510400784748788A

 

√

 

34

米易县氧气厂

米易县

   9151042120460296XU

 

 √

 

35

米易县安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米易县

91510421678366436D

√

 

 

36

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

仁和区

915104005676210357

√

 

 

37

攀枝花市圣火氧气厂

仁和区

915104117400040000

 

√

 

38

攀枝花宝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仁和区

91510400789141686B

 

√

 

39

无锡市圣马气体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仁和区

915104003093906686

√

 

 

40

攀枝花市扬明化工经营部

西区

91510403MA6213A4XT

 

√

 

41

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西区

91510400669590006B

√

 

 

42

攀枝花红林商贸有限公司

西区

915104030689532975

 

√

 

43

攀枝花市兴大气体经营部

西区

915104036783883011

 

√

 

44

攀枝花市洁茂气体经营部

西区

91510403665361249H

 

√

 

45

攀枝花市润弘旺新能源有限公司

西区

91510403MA6212TA7G

 

√

 

46

盐边县新坪农机加油站

盐边县

91510422795827019E

 

√

 

47

盐边县渔门弯庄加油站

盐边县

91510422L077668445

 

√

 

48

盐边县永兴龙塘加油站

盐边县

91510422MA62113660

 

√

 

49

盐边县鼎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盐边县

91510422MA6213GF8P

 

√

 

50

盐边县国垚商贸有限公司惠民加油站

盐边县

91510422MA6BQ6CE23

 

√

 

51

攀枝花市聚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盐边县

91510422MA659KB9XF

 

√

 

52

攀枝花市伟勤商贸有限公司盐边金河加油站

盐边县

91510422MA62146L65

 

√

 

53

西昌安顺空分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盐边分公司

盐边县

91510422MA66LYC23L

 

√

 

54

盐边县长军商贸经营部

盐边县

91510422MA6CJ7C16N

 

√

 

55

攀枝花元伦化工有限公司

盐边县

91510422671444905B

√

 

 

56

盐边县鑫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盐边县

91510422797859153P

 

√

 

57

攀枝花三维红坭矿业有限公司红果加油站

盐边县

91510422095580633L

 

√

 

58

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西攀高速攀枝花右加油站

盐边县

915104003269589999

 

√

 

59

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西攀高速攀枝花左加油站

盐边县

91510400326959115E

 

√

 

 

 

危废处置单位

序号

企业名称

县区

企业类别

危化生产

危化经营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

1

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仁和区

 

√

 

 

3年内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序号

县区

企业

涉嫌违法时间

违法情节

行政处罚情况

1

钒钛园区

攀枝花市恒豪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

攀生环罚字〔2021〕35号

2021年10月26日

2

米易

米易兴鑫砖厂

2022年

不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攀生环罚字〔2022〕9号2022年1月25日

3

西区

攀枝花市巨润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

贮存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攀生环罚字〔2022〕28号

2022年5月30日

 

沿江、沿河化工园区

序号

县区

园区名称

1

钒钛园区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西区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

 

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基本达标及以下企业

序号

县区

企业

考核时间

考核结果

1

盐边县

盐边县成宗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

基本达标

2

仁和区

攀枝花市三和铭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

基本达标

3

米易县

四川一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

基本达标

 

 

附件6

 

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风险集中治理典型案例模板

 

典型案例在编写内容上,应包括标题、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剖析、整改建议等要件,可参照如下模板:

【标题】

格式为“检查主体+违法主体+案”,例如“**县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自处置设施检查案”。

【关键词】

以3到5个重要关键词对案例内容进行归纳。

【要旨】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应当符合****情形。

【基本案情】

详细介绍案件事实等基本情况;以及构成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的判定依据等。

【处理结果】

包括采取的责令停产整顿、责令限期整改、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行政处罚、警示约谈、联合惩戒、公开曝光、问责处理、领导干部挂牌督办等相关内容。

【案例剖析】

1.从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方面;2.从体制机制法制建立完善方面;3.从存在的主、客观因素方面等。

【举一反三工作建议】

1.******;2.******;……

审核: 廖勇   责任编辑: 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