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沟通联系情况表
来源:bgs 发布时间:2020-11-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生态环境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沟通联系情况表
建议 (提案)号 |
建议 (提案)标题 |
沟通方式 |
沟通时间 |
沟通地点 |
沟通内容 |
联系情况 |
沟通中代表(委员)的意见 |
提案66 |
关于对水源保护地实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的建议 |
当面沟通 |
2020年3月25日 |
仁和区政府 |
一、《攀枝花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攀办发〔2017〕111号)由发改部门制定,按照职责分工,我市水源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由市发改委建立,市生态环境局是配合部门之一。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仁和大田镇胜利水库为仁和区的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市级未划定胜利水库为市级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同时,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属于县(区)政府管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由县(区)自行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 |
1.3月24日,与莫翠芳代表(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确定了见面时间、地点; 2.3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彭科国带队,农村与自然生态科负责人韩明达、仁和生态环境局局长罗诤健和副局长王梅陪同,与莫翠芳代表(委员)在莫主席办公室进行了会谈。 |
首先,莫主席对我局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以及工作开展的及时性表示肯定;其次,在经过沟通后,莫主席深入了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表示希望市生态环境局和仁和区政府能够共同努力,将饮用水水源地相关问题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