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08-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违法堆放矿产品、违法倾倒工业固废的建议》(第10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着力在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上下真功,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同行,以引导项目合规建设、企业守法经营、园区高效监管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执法帮扶活动,积极营造“知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今年开展“送法入企”活动3次,对155家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边执法边普法,督促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帮助企业掌握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遏制环境风险隐患。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发布“送法入企”简报5篇和典型案例2篇,加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二、关于“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的建议
通过使用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无废四川),对涉危险废物单位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使得危险废物形成闭环管理,有效防止危险废物遗失。“无废四川”系统现可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申领、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申报工作,目前在此系统注册的企业共1600余家,90%以上的企业已完成的备案、数据填报工作,且系统自带数据逻辑审核与预警功能,企业填写数据逻辑有误或业务延迟办理将会及时推送至企业端,使得企业填写数据更加科学、真实准确;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开展企业现场检查时,可使用“无废四川”系统中的数据,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核实企业管理是否规范化,可有效提升攀枝花市危险废物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为进一步优化有奖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于2023年7月14日联合印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版)》,该《办法》包含奖励范围和标准、举报途径和奖励条件、奖金发放、监督管理4部分22条具体内容。其中,对举报奖励划分为七个档次,给予举报人最小奖金50元,最高奖金10000元。该办法目前已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今年符合有奖举报条件1件。
三、关于“对违法堆场清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一般固体废物堆存环境管理,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攀枝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以及整改时限。今年以来,整治发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问题2起。针对“盐边县新九片区选矿企业众多,部分企业尾砂乱堆乱填,环境违法案件频发问题”,盐边生态环境局对涉嫌违法堆存尾砂的企业立案调查,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编制环境、安全临时管控方案,该企业已于2024年6月前严格按照方案完成整改。针对“米易白马工业园区大草坝片区德胜集团场地内露天堆存大量尾砂(约8万方),未落实‘三防’措施,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对尾砂进行转运并进行综合利用,目前已依法对“三防”措施不完善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企业已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转运。
四、关于“对违法倾倒工业固废责任主体处罚”的建议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一直高度重视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2023年以来,以“双随机”移动执法和信访投诉办理为重要抓手,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日常执法监管,办理固(危)废类案件14件,罚款183.56万元,查封2件,拘留移送3件,犯罪移送1件。
五、关于“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议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于2023年11月20日发布《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该《通告》明确7类严厉打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6类重点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4类重点打击对象,并重点强调依法从严惩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行为规定,以及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相关规定。今年以来,共处罚企业5家,处罚金额42.5万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