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大气环境科 发布时间:2024-08-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格里坪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的通知》(川环函〔2022〕409号),攀枝花格里坪园区积极申报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于2022年8月24日正式纳入试点名单。格里坪园区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通过能源减量或等量替代、节能建筑建设、交通设施改造等方式,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攀枝花瑞峰水泥公司水泥磨系统节能降耗等13个项目,总投资预算约14.4995亿,同时引进能源低碳转型和低碳发展项目促进和推动园区试点工作。格里坪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验收。
一、关于“支持能源结构调整。支持西区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制氢基地和加氢综合能源站、充电桩/充电站等清洁能源系统,深化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和电能替代工程,推广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等节能低碳技术”的建议
当前我市正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特别是抢抓氢能、储能新赛道新机遇,大力推进“水风光氢储”五位一体、多能互补、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通过《关于以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城市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意见》,先后印发《攀枝花市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发展规划(2021-2030)》《攀枝花市建设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攀枝花市燃料电池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组建氢能产业规划、发展、招商、应用等四个工作专班,支持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相关工作。一是就金沙水电站厂用电制氢、分布式光伏+谷电制氢等两个方案可行性进行会商研究,督促四川能投氢能公司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动四川能投制氢基地项目落地建设,同步加快完成格里坪加氢综合能源站相关手续办理,投入运营。二是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尽快与北京亿华通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在西区布局落地氢能装备基地、综合能源站、绿色矿山示范应用、氢能车辆的运营中心、新型电解水制氢厂等氢能产业链项目。三是积极挖掘政策空间,加大引导力度,探索开展离网电解水制氢等试点示范,加强向上争取力度,对制氢基地、综合能源站等项目争取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四是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西区辖区内已完成建设充电站9处,充电桩69个。
下一步,将利用中央节能减排资金,进一步做好西区范围内乡乡全覆盖、智慧小区、景区等领域充电桩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工厂申报、节水型企业创建、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绿色化发展。
二、关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相较于其它16个试点园区,西区有较为有利的光伏产业发展基础和较为成熟的建设经验。建议加大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微电网项目的支持力度,并协调将园区周边光伏清洁电能引入园区企业,打造试点建设亮点”的建议
目前我市积极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包括屋顶分布式光伏。西区具有较好的光伏发展前景及优势,已完成路强工贸屋顶、森田新能源屋顶等两家企业分布式光伏建设,装机容量共计1108.04kW。光伏生产的电能,已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审批并接入电网,用于各地区电力供应。分布式光伏上网的方式无特殊规定,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形式。
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入网,省发改委已经下达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4〕267号)规定,分布式光伏无需取得供电公司消纳意见即可备案建设,备案后需及时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接入申请,电网企业也将积极做好并网管理相关工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光伏项目审批帮扶指导力度,积极支持西区氢能发展项目环评审批,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完成审批,确保项目不因环评问题影响开工建设。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推进西区工业项目建设,在西区工业企业技改、节能降碳等项目上,大力支持西区优质项目推荐申报。同时,持续跟进格里坪园区在建项目建设,积极做好服务,确保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感谢您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