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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大气环境科     发布时间:2025-09-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研究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奖补政策的建议》(第136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2023年发布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消除冒黑烟现象。生态环境部进一步提出,对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产品的行为将严厉处罚,并依法实施排放召回。同时,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制定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计划,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的淘汰,并允许更换更高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一、关于研究出台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超低排放更新升级、油改电及新能源化等奖补政策的建议

为加快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促进节能减排,我

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国家级资金主要是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更新;四川省由省财政厅于2024年出台的《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支持企业开展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替换,省级财政对市县予以激励支持。政策期限为20242027年。同时,20249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联合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要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二、关于鼓励、引导本区域工矿企业对现有重载内燃设备分批、分期进行不达标排放淘汰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新能源替代;同时,由政府主导,行业主推,配套引进成熟的重载机具移动换电技术,合理规划充电及换电基站建设的建议

1.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使用状况、排放水平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5396台,发放环保号牌5396张。同时,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加大对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工业企业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自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测370余次,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456台,超标40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且复测合格),立案查处5台,罚款25000元,查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1090台。

2.限制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以下简称禁用区),并发布《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攀府通〔20255号)。禁用区范围包括炳草岗片区、弄弄坪片区、原501电厂至五十四片区、国家钒钛高新区规划渡仁片区、西区清香坪至大水井片区、陶家渡片区、五十四至仁和片区等。自202561日起,禁止国二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结合我市工业集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压力较大的实际,禁用区管控标准适当严于国家淘汰要求,以强化污染治理效果)。对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或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过划定禁用区,进一步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加强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氢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已建成国家钒钛高新区马店加氢综合能源站、西区格里坪加氢综合能源站,西区光解水制加氢一体站正在加快建设,东区加氢综合能源站、盐边县制加氢一体站、米易县氢油电综合能源站等正在推进落地。二是大力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充电基础设施(充换电站)137座,共计825个充电桩,额定功率总计15.56万千瓦。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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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李涛   责任编辑: 任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