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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07-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环函2021129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7

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攀枝花市与凉山州联动,促进安宁河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第14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攀枝花市与凉山州的联动机制,共同协商解决两地在安宁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的建议

(一)加强安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安宁河流域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长效保护机制。

2019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财政局与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凉山州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安宁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并签订了《安宁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补偿协议期限为2019年至2021年,协议以安宁河流域永红大桥断面和摩梭河流域凉山州和攀枝花市交界断面作为生态保护补偿考核断面,考核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指标。


 

近两年,攀枝花市持续推进与凉山州联防联控工作,严格落实协议和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工业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联防联控,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 2019年、2020年我市分别向凉山州补偿资金1500万元、1300万元用于安宁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实现安宁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提升。

(二)加快提高安宁河流域水质环境质量,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实施工业园区废水达标整治,完成了一枝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二是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米易县实现了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利用新建人工湿地推动山区村一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成了草场镇晃桥村、撒莲镇垭口村、湾丘彝族乡热水村人工湿地建设。

(三)共同防范环境风险,推进安宁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

2019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与凉山州生态环境局签订了《四川省安宁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效协作机制、突发环境事件联合防控预警机制、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机制、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后期处置机制,为及时应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减轻污染损害奠定了基础。

近几年,米易县加强与凉山州德昌县、会理县联动,加强联合检查、预警、监测、演练等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四)积极推进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研判工作,找准症结,加快治理。

为加快解决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研判工作,委托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编制《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研判及保护方案》,方案从流域基本信息、流域人类活动影响、流域水生态环境状态等方面,开展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等调查研究工作,将收集的资料、分析测试所得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根据安宁河湾滩电站汇水范围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生态安全保护综合对策。为分析安宁河流域丰水期、枯水期水生态环境质量差异,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清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7月(丰水期)和11月(枯水期)对安宁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31个点位水质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控制单元为管理基础,实施差异化的防治策略并提出项目工程,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修复,为安宁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切实保障,目前已完成方案初稿的编制工作。该方案对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安宁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沿程变化等进行了分析;对安宁河入境上游段、米易县中心城区、安宁河出境下游段控制单元分别提出了存在的水生态环境问题,对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治理建议,梳理了一批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能力建设等项目。

下一步,将与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就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初步意见,加快建立安宁河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安宁河水环境治理力度,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安宁河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五)加强与凉山州对接协作,积极推进安宁河流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联合建设干热河谷国家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区。协同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干热河谷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基地。

安宁河谷综合开发已纳入省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目前正由省发展改革委编制。20213月底,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已与凉山州政府办公室及州发展改革委沟通,制定《攀枝花市赴凉山州交流对接工作方案》,共同推动安宁河谷综合开发。因攀西地区森林防灭火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搁置,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如下合作事宜:一是共同向省发展改革委汇报对接,做好安宁河谷综合开发规划,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省项目盘子。二是共同争取设立安宁河谷综合开发省级专项资金,用于安宁河谷综合开发中现代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三是组建安宁河谷项目专班,共同谋划跨区域重大项目。

二、关于加大安宁河攀枝花境内的生态治理力度,强化沿岸企业项目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超标排污,不断净化安宁河水体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安宁河米易境内沿岸共有四川一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船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枝山功能区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正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兴辰钒钛有限公司、攀枝花市迷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米易元通铁钛有限责任公司、米易华森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涉水企业,日常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环境监管与执法工作:

一是加大对涉水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不断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督促安宁河沿岸企业做好水污染防控和环境安全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日常监管,利用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实施24小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掌握外排废水是否超标、环保设施是否持续正常运行等情况。

三是通过移动执法双随机、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严查企业超标排污、未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倒逼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从源头控制安宁河水体污染。今年来共对5件疑似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罚金2.5万元,还有4件疑似环境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同时,在日常巡查检查中,以及相关乡镇网格监管员反映发现入境水质异常情况线索,米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都及时将情况通达会理、德昌等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联防联控工作。

四是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按要求开展排污单位废水监督性监测和双随机执法监测,加大应急监测力度,对超标监测断面或企业进行加密监测,努力提高安宁河及其主要支流水环境质量,安宁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长期稳定。 十四五攀枝花市安宁河湾滩电站断面纳入国家考核断面,截止2020年底,湾滩电站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湾滩电站断面2020年开始监测以来平均水质达到类。202114月份,湾滩电站断面地表水水质均达到类及以上。

(二)大力推动安宁河流域绿色发展,实施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

20215月,组织开展申报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推动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开展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工作;市发改委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参与编制攀枝花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配合完成试点示范项目省级项目督导。

    (三)提高区域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打造绿色化、循环化产业体系。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区域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按照国家政策,除攀钢自备电厂外,2018年关停了全部火电,大力创建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20196月启动《攀枝花市光伏发电基地规划(2020—2025年)》编制工作,2020年,《攀枝花市百万千瓦光伏基地规划(2020—2025年)》完成编制,并于6月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查,待批复后公开。待全省十四五光伏资源开发指导意见出台后,做好后续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资源开发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全市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

二是推进金沙水电站、银江水电站建设。金沙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6万千瓦,电站于202012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计划2021年底完成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银江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39万千瓦,项目于20197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导流明渠工程施工,计划2021年大江截流、2025年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6年完工。

三是拟于近期核准攀枝花门站至米易供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待该项目完成核准后,将督促攀枝花川港公司对攀枝花门站至米易供气管道工程尽快开工建设,让米易居民和工业企业尽快用上清洁、环保、高效、经济的管道天然气,稳妥推进缅气入攀项目。

四是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打造绿色化、循环化产业体系。组织草拟《攀枝花市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2021年专项实施方案》,并于20214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按要求通力做好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培育和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河流域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作,提高沿岸森林覆盖率,减少泥沙进入安宁河的建议

我市将持续推进安宁河流域造林绿化工作,2021年计划实施营造林 7.1万亩,其中完成新造林 0.6万亩,不断提增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目前,各项营造林任务已落实,造林种子、苗木等前期工作已就绪。市林业局将督促指导米易县和有关单位,抢抓雨季有利时机开展植树造林,在秋冬季完成森林抚育等森林质量提升营林项目施工,确保在 2021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

四、关于严格落实河长制,规范安宁河河道占用和砂石开采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占用河道和违法开采砂石行为,疏堵结合,逐步恢复提升安宁河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强化流域联防联控,深化与凉山州共同保护安宁河工作举措,明确联防联控管理保护责任。

1. 攀枝花市总河长办公室与凉山州总河长办公室签订了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流域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有一是信息共享,双方将本辖区内河流基本情况及时共享,特别是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点、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水质监测等情况,以促进双方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协调管理,双方在管理保护过程中,要统筹考虑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加大对生态治理力度,将水生态修复技术充分运用到河流生态系统建设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置重点污染源。三是联合巡查,不定期开展流域联合巡查,严厉查处河流沿岸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边界区域存在的土小污染企业。积极探索流域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溯源协查,全力协助对方处置跨界河流涉河案件,对边界应急事件实行联合执法协调处置。

2. 由水利厅牵头,攀枝花市和凉山州水利局配合,编制《安宁河流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安宁河发源于四川冕宁县流经冕宁、西昌、德昌三市县后,入攀枝花市境内,最后于米易县和盐边县交界处安宁桥汇入雅砻江,流域面积总11150km2,干流长303km,落差936m,河流口多年平均流量236m3/s。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划定岸线边界线总长度661.26km其中左岸、右岸岸线边界线长度分别为330.63km330.63km,凉山州段岸线长508.64km已开发利用率达4.3%,攀枝花段长152.62km,已开发利用率达24%。在充分调查收集沿江各市岸线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安宁河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对岸线保护和利用的要求以及岸线保护利用的控制条件,按照岸线保护和利用需求,划分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区、控制利用区及开发利用区等四类功能区。规划范围内共划分岸线功能区493个,其中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的长度分别为35.48km 401.00km203.39km 21.39km,分别占比5.4%、60.6%、30.8%、3.2%。202162日已完成专家审查意见,待本规划批复后,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流域内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指导性文件,是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河长制,进行水生态空间管控的重要依据,也是促进安宁河沿岸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3. 安宁河攀枝花段河道采砂管理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安宁河流域共计开展水政执法巡查27次,出动水政执法人员85人次,办结非法采砂案件1件,正在办理非法采砂案2件,发现砂石乱堆乱放问题5起,已整改5起。

(二)围绕河湖长制十四五工作目标,始终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摆在首位。

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开展编制《安宁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按照河湖管理保护“5+9”任务分工,由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及生态流量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沿岸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执法部门负责沿岸生活垃圾治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长江流域禁捕禁渔;林草部门牵头负责河渠沿岸造林绿化、水源涵养区管理保护等9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不断探索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坚持改革创新,充实管理手段,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河湖治理,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幸福河湖建设的新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安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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