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郑兴平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郑兴平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2022年6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郑兴平同志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区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姚毅同志为攀枝花市固废危化与环境应急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开明同志为攀枝花市西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常明同志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盐边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郑兴平、姚毅、曹开明、常明4名同志原职务职级自然免除;张志耘同志不再担任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区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中共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