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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9月9日—9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9-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9日—9月1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7日—10月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04办公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攀西钒钛磁铁矿伴生磷资源综合回收项目

攀环审批〔2026〕66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攀西钒钛磁铁矿伴生磷资源综合回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副本).doc

2026.9.9

2

米易县五马箐水库工程

攀环审批〔2026〕67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米易县五马箐水库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副本).doc

2026.9.11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