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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三措并举”强化尾矿库堆场汛期环境风险防控

来源:东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尾矿库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部署,切实筑牢区域环境安全防线,攀枝花市东区立足汛期关键节点,采取三项有力举措,全面加强尾矿库、干堆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一、拧紧风险隐患排查阀

组织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干堆场运营单位,严格对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全面开展污染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消除风险。督导运营单位规范使用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贮存量、变化量等核心数据真实准确、动态更新。要求及时上传季度月度环境监测报告(渗滤液、地下水、土壤)以及应急物资、监测井、治理设施等影像资料,实现排查整改全程留痕、闭环管理。要求储备充足环境应急物资,确保一旦发现周边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能够迅速溯源、有效处置。

二、织密监测监管防护网

严格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尾矿库、干堆场运营单位完善并执行自行监测方案。对于在用设施和封场设施,明确不同的监测频次和项目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科学有效。督促运营单位建立健全监测台账,并渗滤液、地下水、土壤的监测报告及时报送备案,实现监测数据可追溯、可核查。

三、打好生态修复主动仗

针对近期连续降雨、土壤墒情良好的有利条件,积极引导各运营单位充分利用汛期降水优势。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尾矿库、排土场、渣场生态修复技术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区域的后续精细化管护。及时实施追肥、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补植补种等关键措施,精心养护复绿植被。最大限度发挥其在涵养水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方面的综合效应,确保生态修复投入取得实效。

 目前,东区已全面启动汛期尾矿库干堆场环境风险专项防控行动,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着力构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生态恢复于一体的长效机制,全力保障汛期环境安全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审核: 王伟   责任编辑: 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