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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6-06-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4日至6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13982390883;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9楼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664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保护地存在影响饮水安全问题。部分县()对群众饮水安全重视不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仁和区平地镇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和农田,隔离设施多处破损。盐边县渔门镇岩郎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1家农户生活污水未妥善收集处置种植芒果100余亩。

整改实施主体

仁和区政府、盐边县政府

整改目标

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整改时限

20256

整改措施

1.202412月底前,完成仁和区平地镇跃进水库饮 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关建筑物拆除,树立宣传 标牌,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对一级保护区内隔离设施进行排查,及时修补、更换破损围栏围网。

2.20256月底前,完成对盐边县渔门镇岩郎村饮用 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1家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置。对岩郎村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芒果种植户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指导种植户科学用肥、禁止使用农药。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20243月,对破损围栏围网进行了修补、更换。202410月,完成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3处无关建筑物拆除,并在大坝、库区重点部位树立公示宣传标牌,并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加强巡察。

2.依托盐边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对岩郎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1家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置,20256月已完成21个户用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在渔门镇完成科学施肥培训 2场次,培训60余人次,发放配方施肥建议卡120份。在水源地保护区悬挂宣传横幅3条。指导乡镇督促种植户科学用肥、禁止使用农药。

 

 

审核: 马月   责任编辑: 王文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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