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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6-06-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10日至6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3353825;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9楼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6610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攀枝花市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违法排污屡禁不绝。生态环境部门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督察组抽查13家企业,发现41个违法行为。攀钢钒能源动力分公司违规设置在线监测设施数据上限,伪造达标数据。兴中钛业有限公司在大气自动监测设施损坏情况下,未按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导致大气污染排放脱管失控。

整改实施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攀钢集团

整改目标

加大执法帮扶,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环境行为。

整改时限

202412

整改措施

  • 1.20247月底前,对花城环保承担攀钢钒能源动力分公司在线监测运维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办。

2.202412月底前,兴中钛业有限公司修订完善大气自动监测设施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新,完成新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

3.202410月底前,攀钢钒能源动力分公司引入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在线监测设施运维,并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实施整体更换,组织专家对CEMS进行理论知识培训。

4.202412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对发现的41个违法行为按照法定时限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 对花城环保运维攀钢钒能源动力分公司在线监测设备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024325日将案件刑事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 兴中钛业有限公司于202435日签订相关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合同,并更换了相应在线监测设备。兴中钛业有限公司于20241030日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中包含了自动监测设施设备应急处置措施。此应急预案于20241125日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并按要求执行。

3. 攀钢钒能源动力分公司202461日引入第三方运维单位成都厚德富铭公司开展在线监测设施运维。2024927日完成了9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更换。20241025日完成了CEMS理论知识培训。

4.13家企业的41个违法行为开展全面调查,共立案查处8件,其中刑事移送公安机关2件,共处罚金14.8万元,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现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审核: 马月   责任编辑: 王文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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