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11-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4楼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时间 |
1 |
纳米二氧化钛制备技术工程研究 |
攀枝花市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流沙坡工业园钛白路53号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技改前技术工艺路线:以偏钛酸为原料采用液相法生产纳米TiO2试验品,主要设置酸解工序、水解工序、三次洗涤工序、初品制备工序、两次喷雾干燥工序、焙烧工序、包膜工序、气粉破碎工序。 技改后技术工艺路线:以精制四氯化钛为原料直接水解生产纳米TiO2试验品,根据使用途径不同分为汽车漆用纳米粉体试验品和化妆品用纳米粉体试验品,主要设置1条初品制造生产线,包括原料预处理工序、初品制备工序、沉降工序;一条汽车漆用纳米粉体后处理试验生产线,包括焙烧工序、破碎工序、湿法研磨工序、包膜工序、洗涤工序、干燥工序、气粉破碎工序、包装工序等;一条化妆品用纳米粉体后处理试验生产线,包括包膜工序、洗涤工序、闪蒸干燥工序、气粉破碎工序、包装工序等。 (2)项目建设规模: 技改前:年产纳米TiO2粉体200t,不区分使用途径。 技改后:年产纳米TiO2粉体200t,其中汽车漆用纳米粉体100t/a,化妆品用纳米粉体100t/a。 |
(1)废气:本项目预处理及初品制备工序产生的盐酸雾废气经文丘里洗涤塔(洗涤介质碱液)+丝网除沫器联合处理后经排气口离地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汽车漆用纳米二氧化钛推板窑焙烧、干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推板窑(共用1台)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口离地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化妆品用纳米二氧化钛粉体闪蒸干燥、气粉破碎工段及汽车漆用纳米二氧化钛粉体气粉破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配套布袋除尘器(3台)处理后共经排气口离地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在深加工车间自然沉降后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交通运输粉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高含盐废水经管式过滤器过滤至高含盐废水储罐暂存后运至欣宇化工作原料使用;项目隔膜压滤机10min后洗水及滤水,设备冲洗废水、地坪清洁废水,项目清净下水经调和池处理+在线监测装置监测达标后排入小沙坝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单独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再送至小沙坝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设备置于密闭生产厂房内,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项目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废抹布、在线监测仪器废液等危废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别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清灰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使用;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出售至废品回收站;纯水制备装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等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02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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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枝花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拉鲊村12组44号 (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
攀枝花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期场地清理扬尘采取湿法作业控制;交通运输扬尘通过定期清扫、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封闭等措施控制;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通过选用达到环保要求的设备等措施控制。 (2)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工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通过设置洗车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发电厂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发电厂生产,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时间,合理施工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4)固废: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挖填,无弃土产生。主要固废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堆场集中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发电厂焚烧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原料堆场扬尘通过封闭厂房、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原料堆场臭气通过减少堆存量、及时清扫等措施控制;初筛初破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定期清扫路面、车辆冲洗、加强运输及装卸管理等措施控制。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通过废水收集沟收集至潜浆罐沉淀后进入污水罐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进入清水罐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原料及产品堆场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同生产废水处置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沟收集至洗车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依托发电厂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发电厂生产,不外排。 (3)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合理布局,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控制;交通运输噪声通过加强管理、优化道路结构可得到有效控制。 (4)固废: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棉纱收集至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未燃尽垃圾返回垃圾发电厂焚烧处置;泥饼收集后送迤资渣场堆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送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
攀枝花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公示本).pdf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