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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2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12-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312025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攀枝花学院钒钛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

攀枝花学院

四川苏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新建钒钛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总建筑面积21000.00㎡,地上13层地下1层,地上总建筑面积20400.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61.75m,框架剪力墙结构。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地及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

1)废气:2F的危废间废气和2F—5F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或通风柜收集后经处理由60m排气筒DA001排放;6F的危废间废气和6F—9F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或通风柜收集后经处理由60m排气筒DA002排放;10F的危废间废气和10F—13F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或通风柜收集后经处理由60m排气筒DA003排放;恶臭通过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实验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经由产尘设备自带的除尘器,使用布袋除尘(收集效率为99%),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验器皿和相关设备前三次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单独收集作为危废处置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器皿三道清洗后的废水中可能残余些微重金属的废水单独收集后先经过沉淀池+中和池调节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不涉及重金属的三次清洗后的实验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新建预处理池预处理后进入学校管网,最终进入小沙坝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底座安装减振垫;风机安装消声器;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攀枝花学院钒钛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公示本.pdf

2024.12.3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