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1-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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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1 |
大沙坝油库迁建项目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金江村 |
四川攀枝花中石化攀西能源有限公司 |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79.95亩(53300.11m2),总建筑面积5684m2。原库容1.028万m3,迁建后设计库容2.4万m3(4个5000m3、2个2000m3),新建4岛装卸车泵棚、1套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配套工艺管线、综合楼、发油管理室、化验室、变配电间、消防泵房等;新建铁路专用线1条,设一桥双线24个卸车鹤位(12套鹤管),配套铁路专用线设备设施。同时,项目设置1套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作方式。 |
1、废气:(1)储罐大、小呼吸损耗 本项目采用内浮顶储罐储存汽油、柴油,常温下柴油挥发性较差,汽油采用内浮顶罐,储罐内油气平衡,可减少95%油气逸散。 (2)油品装卸过程中的损耗 本项目收发油均在密闭情况下进行,并设置专用的收发油管线,油品装卸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①通过汽车罐车收油时,采用密闭泵送方式,且置换的油气密闭回收到汽车罐车内;铁路收油时,收油鹤管与铁路罐车灌装口进行密闭,且扫仓罐产生的汽油油气经密闭收集后送至新建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②卸油口和油气回收接口应安装截流阀或密封式快速接头,并在卸油前确保卸油软管和油气回收软管与油罐车和储油罐紧密连接。③应先开启油气回收管路阀门,再开启卸油管路阀门进行卸油作业。④卸油后应先关闭与卸油软管及油气回收软管相关的阀门,再断开软管。⑤控制卸油速度,避免过快导致油品飞溅和油气大量挥发;卸油全过程应在视频监控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⑥为保证油品不滴漏,移除鹤管时使用接油桶接油。⑦发油和油气回收采用自封式快速接头,发油过程中油气收集系统为正压,设置防溢流系统。根据《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应进行密闭收集和回收处理,油气回收装置处理效率不应小于95%,油气排放浓度应不大于25g/m3,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应不低于4m。 本项目新建500型油气回收装置1套和气液分离罐1座用于汽油油气回收,油气回收处理能力为500m3/h,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真空解吸法”,处理效率按照95%计,经处理后通过不低于4m的排气筒排放(DA001)。柴油油气采用凝液包回收,收集的柴油接手摇泵排出。为保证活性炭吸附效率,本次评价要求,油气回收装置应填充足量的活性炭,并定期更换;参考《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活性炭宜选择碘值不低于800mg/g。 (3)管道阀门泄漏废气治理措施 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对泵、鹤嘴、阀门、法兰、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进行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减少管道阀门泄漏损失等措施呈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管道阀门泄漏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清罐废气 本项目储罐5年清洗1次,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范》(Q/SH 0519-2023),采取强制连续通风时,通风时间不应小于24h。本次评价要求,两个储罐不能同时进行清洗作业,必须在上一个储罐清洗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储罐的清洗作业。同时,应尽量排空油罐内油气后再打开人孔,减少废气排放。项目场地宽阔,扩散条件好,非正常情况下的清罐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化验室废气治理措施 化验室废气产生量极少,通过通风柜排出室外。 (6)食堂油烟治理措施 食堂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其中厨房废水先经2m3隔油池隔油处理)+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库内绿化,不外排;处理工艺为二级生化池处理,处理规模10m3/d。 (2)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240m3)收集后,泵至含油废水处理装置,与生产废水一起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不外排;处理工艺为:含油废水→调节池→波纹板油水分离器→深度处理→监测池;处理规模15m3/h。 (3)事故废水:设置1座720m3的事故水池,公路装卸区和铁路卸车区事故污水通过管道接入收集池,然后泵至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库区内地面冲洗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围墙隔声等。 4、固废 (1)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化粪池和生活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由专业的单位定期清掏清运处理。 (3)退役期光伏报废组件: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 (4)清罐废油渣、储罐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液、废试剂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浮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025.1.2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