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3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3-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4楼C404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50000吨/年脱硫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攀枝花市鲁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
项目建设综合利用脱硫废液生产硫代硫酸钠及硫氰酸钠生产线各一条,年综合利用量5万吨,配套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办公楼及其他附属公辅设施。 |
(1)废气:①过滤废气经碱洗喷淋塔(水洗+碱喷淋,三级)+备用焚烧炉(催化燃烧法,电加热)+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硫代溶解废气经碱洗喷淋塔(水洗+碱喷淋,三级)+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④罐区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酸洗(备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①一次蒸发浓缩和二次蒸发浓缩过程产生的蒸发冷凝水经厂区废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钒钛高新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蒸汽间接加热产生的蒸汽冷凝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区循环冷却水站,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用于绿化。③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坪冲洗废水、喷淋塔产生的废喷淋液由厂区废水管道收集后统一汇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钒钛高新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底座减震、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单独隔声间等降噪措施。 (4)固废: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含有物质、废污泥,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外委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经专人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新建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罐区、事故应急池、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综合仓库、装卸区域、废气处理系统(位于生产车间内);一般防渗区为:空压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为防止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各主要生产单元、废水处置单元、罐区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应实施防渗、截留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土壤造成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