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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3-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31日-20254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高涧槽排土场综合利用项目

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平谷社区德胜组、会理市小黑箐镇大凹村

龙佰攀枝花矿产品有限公司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对已完成覆土绿化的高涧槽排土场1770m-1850m堆存的废石进行回采综合利用,并配套建设联络道、排水沟及其它附属设施等。项目采用“自上而下”分层推进、并按“缓帮开采”方式进行露天铲装作业,回采废石经汽车运至2#矿石破碎站回采面积为18.63hm2(其中10.67hm2位于盐边县,7.96hm2位于会理市),

回采规模为300万t/a,服务年限5年。回采废石量为676.90万m3(1543.33万t)。项目总投资2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5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场终采面平台及时覆土绿化,回采区裸露面设置移动式射雾器,暂不扰动区域覆盖密目网抑尘;开挖、铲装扬尘通过设置移动式射雾器、尽量避开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进行装车作业;交通运输扬尘通过道路硬化,路面清扫、洒水,出场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或场地控尘;回采区外雨水经1#、2#截水沟进入周边冲沟;回采区内雨水经平台排水沟收集引流至周边的冲沟;回采区渗滤水通过拦渣坝排出,拦渣坝排出的渗滤水经渗滤水收集沟收集后,汇入下游矿山已有的临时渗滤水收集池,再经泵泵至高位水池作为矿区生产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企业已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送至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土石方运至热水塘排土场堆存;抛尾废石送临时堆场堆存外售攀枝花忠恒工贸有限公司;剥离表土送热水塘排土场1810m表土临时堆场,复垦时作为绿化覆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就近垃圾处理厂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含废油抹布)暂存于矿山已有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回采区噪声通过加强管理,优化道路结构,定期对运输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项目占地范围,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对边坡各裸露面已形成终采面的区域,立即覆土绿化。服务期满后,对采区露天区域平台及坡面、联络道路,因地制宜地进行覆土复草复林,生态修复应采用适合当地生长植物。加强生态恢复监测和复垦植被管护,保证复垦成活率。

高涧槽排土场回采环评表(公示稿).pdf

2025.3.3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