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4-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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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1 |
110kV银林线11#-12#线路迁改工程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都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110kV银林线原11号塔东侧新建1基钢管杆N1#,在规划用地东南侧、马家田路东侧新建1基钢管杆N2#,在规划用地南侧新建1基钢管杆N3#,后与110kV银林线原12号相连。迁改路径长度约0.94km,拆除110kV银林线11号耐张角塔1基,拆除110kV银林线10号-12号导线路径0.94km。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1)植物保护措施:①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教育,施工运输及作业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域,禁止施工人员超出施工区域踩踏当地作物。 ②施工时尽可能避开栽培植被收获期,减少对栽培植被的影响。 ③塔基施工时应保存好塔基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应按照土层的顺序进行恢复。 ④施工道路:尽量利用既有道路,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进行扩宽的路段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和植被恢复,并恢复其原土地利用性质。 ⑤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应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使用前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以减少土地平整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塔材、金具等材料输运到施工现场应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并及时进行组装,减少现场堆放时间,减少对植被的占压。 ⑥牵张场:选择设置在交通条件较好的直线塔段,临近既有道路,便于材料运输;场地应宽敞平坦,减少场地平整引起的水土流失。 ⑦架线方式:采取张力放紧线进行架线。 ⑧施工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塔基临时场地、牵张场等施工场地,避免对地面造成长时间的占压,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①兽类 拟建输电线路沿线以小型兽类为主,针对这些小型兽类,应做到如下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活动区域; ●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疫源性兽类种群爆发; ●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阱的捕杀行为,违者严惩; ●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随意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②鸟类 ●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活动区域的破坏,极力保留临时占地内的乔木、灌木、草本植物,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 ●应加强水土保持,促进临时占地区植物群落的恢复,为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活动环境。 ③爬行类 ●严防燃油及油污、废水泄漏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对工程废物要及时运出保护区妥善处理,及时运出保护区妥善处理,防止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止对爬行动物本身及栖息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早晚施工注意避免对爬行动物造成碾压危害,冬春季节施工发现冬眠的蛇及两栖动物,严禁捕捉,应采取措施将其安全移至远离工区的相似生境中。 ④两栖类 工程建设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下河(水沟),不会对河流河道和水质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两栖类也不会受到工程建设的影响,但应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严控泄漏事故对水沟水质及两栖类产生影响。 ⑤鱼类 工程建设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下河(水沟),不会对水质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鱼类也不会受到工程建设的影响,但应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严控泄漏事故对河流水库水质及鱼类产生影响。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的捕鱼、毒鱼、炸鱼行为造成鱼类资源量减少。 2、声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严格禁止夜间施工。 ③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 ⑥施工机具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四部门公告2024年40号)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搭建现场拌合站;文明施工,洒水作业;风速四级以上时,暂停开挖土方,并对堆料采取覆盖、湿润等措施;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采取覆盖措施。采取施工场地打围、运输车辆往返洒水抑尘、苫布遮盖等措施,避免物料遗撒生成扬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禁超速/超载;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运输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攀枝花市“铁腕治气”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文明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强化施工场地措施落实监督。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4、水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点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本项目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产生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场地、设备冲洗水利用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机具下铺设防雨布和吸油毡,避免施工机具漏油污染水体。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拟设置废水沉淀池进行简易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不直接外排。且废水产生量小,施工时间短,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泥浆,干化后作为建筑垃圾处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架空段土石方量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少量余方在铁塔下夯实或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拆除的铁塔塔材、导线、绝缘子等由攀枝花市网源电力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投运后,除塔基占地为永久性占地外,其它占地均为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需要恢复原土地利用性质。并且在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2、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③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④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21.96m,通过公众曝露区域时,导线对地高度为21.96m。 ⑤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⑥在满足电力设施保护等相关建设控制要求后,本项目不需设置电磁环境影响防护距离。 3、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4、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 5、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废产生。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投运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线路巡查时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
2025.4.2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