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4-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1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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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1 |
110kV银林线11#-12#线路迁改工程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都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110kV银林线原11号塔东侧新建1基钢管杆N1#,在规划用地东南侧、马家田路东侧新建1基钢管杆N2#,在规划用地南侧新建1基钢管杆N3#,后与110kV银林线原12号相连。迁改路径长度约0.94km,拆除110kV银林线11号耐张角塔1基,拆除110kV银林线10号-12号导线路径0.94km。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1)植物保护措施:①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教育,施工运输及作业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域,禁止施工人员超出施工区域踩踏当地作物。 ②施工时尽可能避开栽培植被收获期,减少对栽培植被的影响。 ③塔基施工时应保存好塔基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应按照土层的顺序进行恢复。 ④施工道路:尽量利用既有道路,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进行扩宽的路段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和植被恢复,并恢复其原土地利用性质。 ⑤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应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使用前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以减少土地平整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塔材、金具等材料输运到施工现场应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并及时进行组装,减少现场堆放时间,减少对植被的占压。 ⑥牵张场:选择设置在交通条件较好的直线塔段,临近既有道路,便于材料运输;场地应宽敞平坦,减少场地平整引起的水土流失。 ⑦架线方式:采取张力放紧线进行架线。 ⑧施工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塔基临时场地、牵张场等施工场地,避免对地面造成长时间的占压,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①兽类 拟建输电线路沿线以小型兽类为主,针对这些小型兽类,应做到如下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活动区域; ●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疫源性兽类种群爆发; ●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阱的捕杀行为,违者严惩; ●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随意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②鸟类 ●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活动区域的破坏,极力保留临时占地内的乔木、灌木、草本植物,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 ●应加强水土保持,促进临时占地区植物群落的恢复,为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活动环境。 ③爬行类 ●严防燃油及油污、废水泄漏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对工程废物要及时运出保护区妥善处理,及时运出保护区妥善处理,防止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止对爬行动物本身及栖息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早晚施工注意避免对爬行动物造成碾压危害,冬春季节施工发现冬眠的蛇及两栖动物,严禁捕捉,应采取措施将其安全移至远离工区的相似生境中。 ④两栖类 工程建设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下河(水沟),不会对河流河道和水质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两栖类也不会受到工程建设的影响,但应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严控泄漏事故对水沟水质及两栖类产生影响。 ⑤鱼类 工程建设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下河(水沟),不会对水质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鱼类也不会受到工程建设的影响,但应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严控泄漏事故对河流水库水质及鱼类产生影响。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的捕鱼、毒鱼、炸鱼行为造成鱼类资源量减少。 2、声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严格禁止夜间施工。 ③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 ⑥施工机具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四部门公告2024年40号)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搭建现场拌合站;文明施工,洒水作业;风速四级以上时,暂停开挖土方,并对堆料采取覆盖、湿润等措施;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采取覆盖措施。采取施工场地打围、运输车辆往返洒水抑尘、苫布遮盖等措施,避免物料遗撒生成扬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禁超速/超载;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运输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攀枝花市“铁腕治气”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中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文明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强化施工场地措施落实监督。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4、水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点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本项目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产生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场地、设备冲洗水利用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机具下铺设防雨布和吸油毡,避免施工机具漏油污染水体。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拟设置废水沉淀池进行简易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不直接外排。且废水产生量小,施工时间短,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泥浆,干化后作为建筑垃圾处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架空段土石方量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少量余方在铁塔下夯实或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拆除的铁塔塔材、导线、绝缘子等由攀枝花市网源电力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投运后,除塔基占地为永久性占地外,其它占地均为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需要恢复原土地利用性质。并且在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2、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 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③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④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21.96m,通过公众曝露区域时,导线对地高度为21.96m。 ⑤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⑥在满足电力设施保护等相关建设控制要求后,本项目不需设置电磁环境影响防护距离。 3、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4、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 5、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废产生。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投运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线路巡查时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
2025.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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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立柯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内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 |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白岩子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②迤资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完善工程;③上板桥、平地110kV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④立柯-迤资110kV线路工程(线路Ⅰ);⑤立柯-白岩子110kV线路工程(线路Ⅱ);⑥马店河-众立诚西线改接立柯110kV线路工程(线路III);⑦立柯-宝达Ⅰ110kV线路工程(线路Ⅳ);⑧老熊井-平地改接立柯110kV线路工程(线路Ⅴ);⑨立柯-上板桥110kV线路工程(线路Ⅵ)。 项目总投资6536万元,环保投资179..9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严格落实《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要求;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和监管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污染物以任何形式排污水体,如禁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禁止在河流边设置取施工营地等设施。 运行期: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运行;优化施工场地总平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严格落实《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线路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途经敏感点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 运行期: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电缆线路少量余方摊平覆盖在盖板表层进行复耕;架空线路土石方量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少量余方在铁塔下夯实或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 (五)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电缆段采用埋地电缆敷设;电缆金属护套按设计规程要求接地敷设;与其它设施的净距满足《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的规定;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构;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六)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选择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复耕;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基础开挖;施工期进行表土剥离,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遮盖、排水;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运行期:加强植被抚育和管护;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不要攀折植物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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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立柯220kV输变电工程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内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 |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①立柯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②甘泉500kV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③马店河220kV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④甘泉—马店河一线π入立柯220kV线路工程(简称“线路Ⅰ”);⑤甘泉—安宁钛材一线π入立柯220kV线路工程(简称“线路Ⅱ”)。 项目总投资26851万元,环保投资254.1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商品混凝土;新建变电站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施工车辆进出冲洗;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次数;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弃土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防止撒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七)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立柯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房屋,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设施收集;少量冲洗废水利用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运行期:立柯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预处理池收集后,定期进行清掏。 (八)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基础施工阶段先修筑围挡;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优选噪声源强低的施工机具,避免碾压机械、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应尽可能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变压器2m处)的设备;风机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0dB(A)(距变压器1m处)的设备。 运行期: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变压器2m处)的设备;风机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0dB(A)(距变压器1m处)的设备;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池或市政垃圾桶;拆除固体废物中的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运行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市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由检修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和鉴定,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不在站内暂存。 (十)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内布置;220kV、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GIS户内布置;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合理选择线路导线的截面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他设施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电缆段采用埋地电缆敷设;电缆金属护套按设计规程要求进行接地敷设;电缆线路与其它设施的净距满足《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规定。 (十一)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变电站周围设置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影响;变电站采用全户内紧凑型布置,减小占地面积;变电站靠近既有道路布置,减少新建进站道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站址林木砍伐量少,植被破坏程度轻;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前应先建围挡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施工期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施工前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层的熟土和下部的生土分开堆放,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养护,供后期复耕使用。输电线路建设优化新建铁塔的施工工艺,减小占地面积和植被破坏;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限定施工作业范围。 电缆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茂盛区域;道路绿化带区域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施工地表及场地清理、进行草皮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选择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耕地按照原有土地类型及时进行复耕、栽植。 运行期:加强临时占地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不随意踩踏耕地、草地;禁止维护人员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乱排放废水、废物;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应考虑连续性。 |
2025.4.2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