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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7-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4日-20287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2024年攀枝花市大河东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攀枝花市大河东区乐通桥至渡口立交三号桥之间河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四川苏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大河东区段河道2024年疏浚工程,总共疏浚长度为2887m,总疏浚量18414m3。位于大河东区乐通桥至渡口立交三号桥之间河段,共分为4段,主要清除河心滩和边滩,清淤横向宽度6.5~19.4m

废水治理:施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不单独设置集中施工营地,项目施工人员租用周围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

地表水水质减缓措施:采用明渠导流,且明渠的开挖和拆除均在枯水期12月,以尽量减少对地表水体的扰动。

临时疏浚料堆场渗滤水:临时堆场四周设置黏土挡墙、排水沟,且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收集池,渗滤水经排水沟汇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

表土堆场渗滤水:临时堆场四周设置黏土挡墙、排水沟,且在排水沟末端设置1个收集池,渗滤水经排水沟汇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

设备冲洗水:机械设备产生的冲洗废水拟在施工场地及各施工工段出入口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冲洗水通过沉淀之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车辆车轮冲洗过程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治理:临时堆场喷洒除臭剂,疏浚料及时清运;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道路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移动式喷雾管,在安全的前提下,对土石方开挖过程喷雾控尘,车辆加盖密闭运输。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敏感点附近加强沟通,取得谅解,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等。

固废治理:废土石方:本项目表土暂存于施工场地内的表土临时堆场,用于施工完毕施工场地绿化覆土;本工程疏浚料堆放在前进镇大箐沟弃土场。

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生活垃圾及疏浚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

生态保护:陆生生态: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最小作业区域,加强施工过程植物、动物保护,采取分段施工,加强粉尘治理,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起尘量,同时及时对施工场地、道路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枯水期施工,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裸露时间并及时回填,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等。

水生生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不随意捕杀鱼类;采取枯水期(12月)分段明渠开挖施工,并根据地形条件,河道疏浚充分采用明渠导流,可以最大限度控制浮游生物受影响的区域范围,尽量减少对底泥的扰动;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挖等;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与控制,严禁废水直排入河,严禁固废随意堆置、倾倒。

2024年攀枝花市大河东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pdf

2025.7.24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