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5-08-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2025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 时间 |
1 |
盐边县红格水库工程 |
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益民村
|
盐边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众拓全过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红格水库总库容43.26万m3,由挡水坝、放空冲砂兼泄洪设施及附属建筑物组成。大坝坝顶高程1197m,大坝全长275m,最大坝高20m,坝顶宽8m,校核洪水位1195.50m,设计洪水位1194.85m,设计洪水位库容39.76万m3,正常蓄水位1193m,正常蓄水位库容30.89万m3,死水位1184m,死库容1.3万m3。总投资6941.58万元,环保投资69万元。 |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和回填扬尘通过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设置围挡控制;土料场扬尘通过远离居民区设置,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扬尘通过施工场区洒水抑尘、车辆减速慢行、车辆冲洗、运输车辆篷布遮盖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基坑废水通过明沟排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或降尘;施工车辆进出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过生活用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拉运至临近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工程分期、分段施工,在靠近居民侧设置施工临时围挡;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库底清理废弃物运至盐边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沉淀池污泥自然晾干后用于岩羊河环境整治工程综合利用;隔油池废油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剩余土石方随挖随运不进行临时堆存,全部运往岩羊河环境整治工程综合利用;项目地产生的少量含油手套、废机油等危废依托岩羊河环境整治工程的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防控措施 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避开暴雨期施工,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尽量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夜间施工;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严禁在水体中挖沙、取石、倾倒建设垃圾、改变水流流向和加重泥沙含量等行为;工程区域按水保要求修建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工程区域进行土地平整,以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在水库蓄水前对库底进行清理;对生态流量进行在线监控。 |
2025.8.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