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1-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时间 |
|
1 |
攀枝花仁和甘泉至安宁钛材220千伏线路工程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新禾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0kV泉安一线:线路从500kV甘泉变电站267间隔架空出线,新建1条220kV单回线路至安宁钛材变电站间隔1,线路全长约3.2km。 |
(一)大气环境:施工期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注意文明施工,定期洒水,并严格管理产生扬尘的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时序,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重污染天气进行土石方的开挖;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彩条布封闭,避免沿途洒落尘土;施工过程建筑材料应加盖苫布,防止风致扬尘;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场地及车辆运输道路要及时洒水降尘。 (二)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声环境: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禁止在午休(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噪作业,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告知沿线居民;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运行;优化场地总平面布置,强噪声的施工机械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各杆塔施工区域设置的生活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最近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塔基开挖余方运至塔基范围边坡较缓处摊平处理,电缆沟开挖余方在附近平摊,逐层夯实。 (五)电磁环境:运营期架空线路: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了居民集中区;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2026.1.1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