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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回填和装卸扬尘通过在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施工,降低物料装卸的落料高差,设置洒水车和移动式雾炮机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场地裸露地表扬尘通过设置围挡,覆盖彩条布,必要时喷洒抑尘剂或洒水控制。
运营期:填埋作业区洒水控尘,雨季采用HDPE膜进行日覆盖;待作业区旱季喷洒抑尘剂,雨季采用HDPE膜进行日覆盖;表土临时堆场通过覆盖密目网、雾炮机洒水控尘。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交通运输扬尘通过道路清扫、洒水、车辆冲洗等措施控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渗滤水和淋溶水经渗滤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攀枝花水钢红发矿业有限公司120万t/a球团生产线脱硫工序补水;当球团生产线长期停产时,渗滤水采用罐车送至攀枝花一立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球团生产线脱硫工序补水。洗车废水、道路控尘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攀枝花水钢红发矿业有限公司120万t/a球团生产线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在作业区临时覆盖HDPE膜期间,作业区和待作业区雨水通过临时雨水沟进入淋溶水收集池;堆积坝坡面雨水通过“平台排水沟+终场截洪沟+消力池”汇入干沟水库;填埋堆积线外雨水通过“临时截洪沟(锚固沟)+终场截洪沟+消力池”汇入干沟水库。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输送泵基础减振、运输车辆限速等措施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清理地表植被送本地生物质颗粒加工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送本项目填埋场。
运营期: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淋溶水收集池污泥、道路控尘废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打捞,送项目填埋区进行填埋;废矿物油、废含油手套和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攀枝花水钢红发矿业有限公司120万t/a球团生产线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填埋区、渗滤水收集池、淋溶水收集池等区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六)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将施工范围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捕杀、伤害野生动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作业带以及填埋区裸露部分进行植被恢复。项目采用“边施工边填埋边恢复”的方式运行,减少项目对周边区域生态的扰动,填埋至子坝设计标高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选用本地物种,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恢复植被的维护,确保植被成活率;填埋至封场标高后2年内启动封场作业。
(七)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报告书针对填埋区滑坡、渗滤水管道泄漏、填埋区/渗滤水收集池防渗层破损或损坏、废矿物油泄露等风险提出了防范措施,在采取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落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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