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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3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3-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17-2026323(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4C446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铸件喷涂线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仁和区钒钛东路30号(钒钛高新区内)

攀枝花市恒豪铸造有限公司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原产能不变,利用现有铸造车间中部闲置区域,配套建设1条铸件喷涂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打磨-抛丸-钻孔-喷涂,主要设备有磨光机、电磨、钻机、喷漆房。喷涂废气依托原已建热风炉焚烧后35m排气筒排放,项目无拆除设施。本次技改前后,公司钒钛铸铁件的生产能力不变,均为50000t/a

1)废气项目打磨废气2台移动式打磨抛光除尘器(收集效率约65%,处理效率约95%)处理后厂区内呈无组织排放,调漆、刮灰喷涂、晾干工序废气:喷漆房产生废气(漆雾及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15000m3/h)后过滤棉(颗粒物处理效率90%+热风炉燃烧(有机废气处理效率95%)后3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办公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及二级生化装置处理后达到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后用作冲渣补充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底座和减震垫定期维护保养、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金属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桶(装油漆、稀释剂涂装原料等)、含油铁屑、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铸件喷涂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本).pdf

2026.3.16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