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4-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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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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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盐边县安宁水厂及配套输水管道工程 |
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 |
盐边钒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1座净水厂(总供水能力4万m3/d)及输水管道(总长30km)、道路恢复工程(总长约5.93km)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88807.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管道破损修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由自身携带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排泥废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处理后产生的上清液,以及污泥脱水机滤液、设备冲洗废水、滤池反冲洗废水一并汇入排水池收集,再回流至工业水制水系统泄压井,作为原水回用;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与经化粪池收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汇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金沙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控制。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污泥经汽车运输至园区渣场堆存;废石英砂送拥华建材作混凝土生产原料使用;废管道、废闸阀等固废出售至废品收购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和回收;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废包装材料暂存区,定期出售至废品收购站;化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棉纱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026.4.2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