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5-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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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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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攀枝花市荣昌化工有限公司10万t/a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制硫酸生产线扩能项目 |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荣昌化工现有厂区内) |
攀枝花市荣昌化工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扩建后,采用钛白粉生产产生的副产物七水硫酸亚铁与选矿含硫尾矿(里伍选铜含硫尾矿、攀钢选矿含硫尾矿、云南香格里拉选锡含硫尾矿)为原料,原料种类增加了云南香格里拉选锡含硫尾矿。选矿含硫尾矿均为选矿过程中浮硫后的硫富集料。本项目在原有的1条硫酸生产线的基础上,增设1个七水硫酸亚铁液相转晶脱水系统,并对原有硫酸生产线设施进行改造。项目扩建后,年产98%工业硫酸100000t,氧化铁(烧渣)94000t,蒸汽(2.5Mpa、225℃)102000t。 |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原料库房含硫尾矿装卸及堆场产尘,采取降低落料高差、喷水、厂房纵深沉降等措施控制;受料仓、选矿含硫尾矿给料仓产尘,通过降低落料高差、封闭等措施控制;七水硫酸亚铁转晶脱水工序废气经“碱液喷淋塔+气液分离器装”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碾压打散及筛分产尘,采取喷雾降尘、厂房纵深沉降等措施控制;沸腾炉出渣系统废气经“捕集罩+抽尘管道+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制酸尾气经“两复两挡+NaOH碱液喷淋+丝网除沫器”处理后,通过60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储罐呼吸废气经呼吸孔末端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排放;交通运输扬尘通过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设置一体化车辆冲洗装置、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等措施控制。 (2)废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或应急水池收集后,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原料库房渗滤水、转晶脱水工段滤液、水膜除尘器喷淋废水、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及锅炉排污水、更换冷却废水、净化工段含酸废水、制酸尾气处理系统及转晶脱水废气处理系统碱液喷淋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至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及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排至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风机设置消声器、泵采用地埋式安装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初级雨水沉淀污泥、洗车废水沉淀污泥、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作为原料使用;软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净化工序产生的酸泥,经酸碱中和后,作为原料使用;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化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含油手套及棉纱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使用专用吸污车抽吸后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非污染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雨水收集地沟、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水池、原料库房、渗滤水收集沟、渗滤水收集池、硫酸储罐区、一吸酸循环槽、二吸酸循环槽、地下酸槽、污水处理站等地坪(从上至下)铺设四布五油玻璃钢防腐+20cm防渗混凝土+2mmHDPE土工膜+10cm混凝土垫层进行防渗处理;脱水污泥临时堆场、一水硫酸亚铁堆场、柴油存储间、润滑油存储间地坪(从上至下)采用20cm防渗混凝土+2mmHDPE土工膜+10cm混凝土垫层防渗;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k≤1×10-7cm/s。一般防渗区(除非污染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外的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防渗系数≤1.0×10-7cm/s。非污染防渗区(绿化区、办公生活区):除绿化区外,仅需地面硬化。项目对地下水、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