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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6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6-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30日-20267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天亿化工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四川省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

攀枝花明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一套16.5th蒸汽发生器装置及其配套设备在原厂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新建一根黄磷尾气输送管道及一根蒸汽输送管道位于四川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团马立片区(化工园区,等级D级)内,临时用地855m2,黄磷尾气输送管道与蒸汽输送管道共用一根管廊,管廊长约1600米,将天亿化工生产产生的部分黄磷尾气及蒸汽输送到东立磷厂区,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一)大气环境:项目蒸汽发生器装置燃烧废气采用“SNCR脱硝+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湿法洗涤”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20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蒸汽发生器装置在原厂区内改建,无新增用地,不增加场地集雨面积,无新增初期雨水;黄磷尾气管道冷凝残液全部进入低点污水收集罐后通过车辆运输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使用;黄磷尾气管道冲洗废水厂区内进入企业原有废水中转池后通过管道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使用,厂区外进入一个低点污水收集罐后通过车辆运输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使用;软水制作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使用;蒸汽发生器装置废水进入排污井冷却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使用;氨水储罐冷却用水经储罐内截水沟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使用;脱硫设施洗涤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使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氨水储罐区、脱硫塔区域、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应进行重点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三)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项目脱硫固废暂存于磷渣中转堆场做一般固废处理氢氧化钙仓除尘灰回落于粉仓内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清运,外售进行再生或资源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存放至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

天亿化工黄磷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公示本)_扫描版(1).pdf

2026.6.3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姝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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