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9-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4楼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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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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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纯钛(合金)粉末产业化及深加工项目 |
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 |
四川恒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808.64m2,新建1栋生产厂房,并配套建设配电房、消防水池、水泵房等设施,主要购置2台氢化脱氢炉、4台氢化炉、6台脱氢炉、1台退火炉、1台等离子球化设备、1套激光3D打印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项目共设置5条生产线,其中4条粉末生产线和1条钛及钛合金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350t钛及钛合金粉末、10t钛及钛合金零部件,副产17.5t/a超细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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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脱氢工序炉内的氢气经内部过滤器过滤后,通过排气管道在厂房外高空排放;气流粉碎、筛分、气流分级、等离子球化、包装工序等含尘气体经旋风集粉器+过滤器/布袋收尘器或过滤器进行气固分离后,过滤细粉后的氩气返回生产设备循环使用;抽真空废气通过真空泵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净化后在车间内排放;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由自身携带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冷却后循环利用;设备冷却更换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汇至安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厂房隔声、风机及空压机设置消声器、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废包装材料出售废品收购站;废过滤材料收集后返回厂家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动用品、真空系统废滤芯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026.9.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