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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06-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4楼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润丰易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米易县

米易县润丰易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英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项目。

扩建前:建有1栋网套厂房,主要购置25台塑料发泡机组、10台搅拌机、25台剪切机及配套设备设施。

扩建后:本项目在现有果蔬网套生产线基础上新增25条水果蔬菜塑料包装自动注塑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生产工艺及设施相同,对现有果蔬网套生产设施不扰动。本项目利旧1栋闲置厂房作为1#塑料筐生产厂房,在闲置土地上新建1栋生产厂房(即为2#塑料筐生产厂房)、1个原料库房、2个风机房和1个成品堆场,并在1#塑料筐生产厂房内新建1个原料库房和1个破碎间,购置25台注塑机、1台破碎机及配套设备设施。本项目不涉及拆除工程。本项目原料均为新料,不涉及再生料。

1)废气:注塑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根排气口离地15m的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粉尘采取破碎机进料口设置软帘、出料口设置无纺布套控制出料,再经破碎间厂房纵深沉降进行控制;无组织废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排放。

2)废水:项目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和冷却水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冷却水更换废水与由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马镇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至挂榜河。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并置于砖混结构风机房内,设置密闭门。破碎间设置彩钢瓦顶棚,四周为砖混结构,并设置密闭门。夜间不生产。

4)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经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出售至废品收购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暂存于不合格产品堆放区,经破碎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润丰易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本).rar

2023.6.5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