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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攀枝花市仁和宏达砖厂 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3-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对攀枝花市仁和宏达砖厂

行政处罚的公示

 

处罚对象:攀枝花市仁和宏达砖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11X20750271P 

处罚文号: 04生环处202543

违法行为: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之规定

处罚金额:人民币39,100元(大写:叁万玖仟壹佰元整)

下达处罚决定的部门和时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202639

审核: 李涛   责任编辑: 马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