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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法宣科     发布时间:2025-01-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攀枝花市生态环境牵头起草了《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为进一步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针对性,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现就《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289:00

  (二)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钢城经贸大厦店),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1

  二、听证事项

《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

三、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202526日18:00时前,将填写的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或者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或者邮寄、直接送达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攀枝花东区炳草岗大街10号泰隆商务大厦东楼1012办公室,邮编:617000邮箱pzhsthj_fxk@163.com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8123350183,传真电话:08123348401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陈述人10人,凡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地附上单位推荐或者同意的证明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陈述人。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生态环境局邀请产生。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旁听。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听证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听证其他要求

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应当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附件:1. 《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docx

2. 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doc

             3. 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doc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518

审核: 陈继春   责任编辑: 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