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2025-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2025-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做好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现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取2025-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需要由代理机构协助实施的采购项目。
本通知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咨询;
2.编制、发售、澄清、修改、解释、组织论证采购文件,对名称、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实质性检查及完善,办理招标文件论证或备案(如需要);
3.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以及采购人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澄清(变更)公告、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各类信息;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依法依规或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
5. 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编制评审报告并交采购人确认;
6. 负责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他要求除外)组织评审工作;
7.发布评审公示或公告,向中标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将评审结果报送监管机构备案(如需要);
8.处理涉及项目的询问、质疑、投诉等,并将有关质疑资料报送监管部门(如需要);
9.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归档资料文件(含电子档案);
10.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检查或调取、补漏相关资料;
11.协助采购人办理非委托代理范围内的采购招标业务组织工作;
12.对项目评审专家费用予以垫付,每季度与我方结算;
13.办理与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报名条件
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攀枝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在攀枝花市设有分支机构,同时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工作人员。
(二)近3年内机构未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以上处罚;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四)应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五)近3年内,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遴选原则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单位中遴选业绩优异、服务全面、资质完善、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
(二)文件评审:由我局组织评分遴选,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不超过3家代理机构入库,评分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若未收到异议,我局将向已录取的代理机构发出入库通知书。本次遴选为合作意向遴选,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合同按政府采购项目一事一签。
(五)遴选人对中选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如年度综合评价未达到考核要求,则不再保留入库资格(或不再纳入下一年度遴选资格)。
四、报名材料
请各申请单位于2025年1月20日9: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申请函
(二)报名单位概况(含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政府采购业绩等)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业绩、资信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四)代理收费标准
申请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双面打印,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一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曾女士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10号泰隆大厦东楼9楼913房间
电话:0812-3348400、3353002
六、其他
1.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2.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遴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附件:遴选代理机构评分表、申请函
附件:关于遴选2025-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_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