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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来源:法宣科     发布时间:2025-09-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经研究,将通过比选方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万元/年,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价。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方案

参与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下列工作:

(一)法规规章起草工作及相关立法征求意见回复;

(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及处理意见

(三)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决定的法制审查,每个案件需到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场所阅卷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及处理意见

(四)开展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本审查,按要求审核、修改各类合同、协议,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五)协助处理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及其他涉法事务;

(六)全年提供不少于2次法律培训服务按照要求及时解读与环境保护领域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的新法律法规

(七)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与处理。免费代理3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含行政复议);

(八)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九)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单位对承办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参加相关专门会议、听证会、论证会等活动。

三、服务方式

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应指定3名律师作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常年法律顾问。遇有重大法律服务事项,上述律师需保障随叫随到,及时提供专业支持。

签约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行为的现场讨论、研究评估时,每次不得少于2名律师。

四、聘用律所和律师的条件

(一)应聘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理论水平较高,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无不良记录。

(三)律师应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熟悉行政法、环保法律法规以及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且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不少于5年。

五、选聘程序

1.申请参选。拟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须书面申请参选,提出服务方案、服务费用报价,并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情况简介、指派律师执业证书及情况简介。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8日前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1012办公室

人:陈继春,联系电话:3350183  

2.审查比选。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对参选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并就其提交的服务方案、报价进行比选和综合考察。

3.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研究确定最终入选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5年9月18日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报名表

 

比选序号(此项由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 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填写)

比选项目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执业律师人数*

 

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经验*

 

 

 

提供服务核心律师A姓名*

 

律师A学历*

 

律师A主要业绩*

 

提供服务核心律师B姓名

 

律师B学历

 

律师B主要业绩

 

*本单位自愿接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有关要求,参与比选工作,并保证所填事项及所提交资料均全部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注:*为必填项。

审核: 陈继春   责任编辑: 陈麓先